宝新能源: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4-0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1-01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至 2011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监事会决议公告):
1、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1 年度工作计划;
6、关于聘请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
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0 年度
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收盘后所在证券营
业部开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广东梅县华侨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登记时间: 2010 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1 日
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四、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刘沣 陈志红
电 话:(0753) 2511298
传 真:(0753) 2511398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
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 公司 2011 年度工作计划
6 关于聘请公司 2011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子公司广东宝
7
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短期融资提供担保的预案
8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