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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2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5 日
上午 11: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宁远喜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或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
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经部分董事提议,推选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经部分董事提议,推选林锦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部分
董事提议,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宁远喜;委员:林锦平、李玉菊(独董)。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玉菊(独董);委员:冯梅(独董)、邹孟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冯梅(独董);委员:王再文(独董)、刘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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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再文(独董);委员:李玉菊(独董)、宁远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聘任以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聘任林锦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邹锦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丁珍珍
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人员任期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议,聘
任罗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林锦平,男,1958 年出生。大学学历,1974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
梅县支行、梅县雁洋镇政府工作,曾任深圳宝声电视机厂长。1997 年起在公司工作,
历任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12 年 3 月起,
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林锦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54,100 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妹夫,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邹锦开,男,1967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0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建筑设计
                                     2
室、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 9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室主任。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
主席。2010 年 9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4 月 1 日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锦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丁珍珍,女,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东宝丽华服
装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工作。2008 年 2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
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会计。2011 年 4 月 1 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丁珍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0 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
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刘沣,男,1980 年出生。哲学硕士,2005 年参加工作。2005 年 7 月起,在南
方报业传媒集团工作。2009 年 7 月起在公司工作,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刘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罗丽萍,女,1982 年出生。大学学历,200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司行政部、
公司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 1 月起,在公司证券部工作。
    罗丽萍女士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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