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6-29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6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宁远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份 557,08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6%。
四、会议提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同意 557,08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 0 股,
反对股 0 股,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同意股 557,08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 0 股,
反对股 0 股,通过了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三、同意股 557,088,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股 0 股,
反对股 0 股,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年)》。
其中第一项议案获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三项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内容,均全文披露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招嘉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