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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2-01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3-0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2 月 1
日上午 11:30 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晓丹女士主持,全体
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换届选举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
    经监事会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1 年度股东
大会批准,选举温晓丹、李志贤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201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志红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温晓丹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主席。
    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圆满完成。
    (二)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至第四次共五次监事会会议。
    1、2012 年 2 月 24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2012 年 3 月 2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12 年 4 月 20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 年度履职报告。
    4、2012 年 8 月 3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2 年 10 月 1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12 年度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
公司 2012 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
独立监督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12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
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是真
实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
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和[2012]42 号公告、广东证监局《关于
做好辖区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221 号)、
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462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
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发生。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是真
实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四、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462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42 号、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执行现状。
    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