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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3-01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锦平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8 名。董事长宁远喜先生因公务
出差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总经理林锦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李玉菊女士任
期届满,新增王连凤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董事会成员调整,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经部分董事提议,新增王连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李玉菊女士不再任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不变。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
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74
号)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
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
    2012 年度,公司董事会秘书本着向公司负责、向董事会负责的态度,自觉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董
事会秘书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符合广东证监
局《关于加强辖区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74 号)
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董事刘沣先生因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已回避表决。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