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3-02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1:30 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晓丹女士主持。本次
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4 月 16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全体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
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 年修订)、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第
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
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发生。
2、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
东 证 监局《关于加强 辖区公司 董事会秘书 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
[2011]174 号)及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符合广东证监局《关于加强辖区公司董
事会秘书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广东证监[2011]174 号)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工
作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
度的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