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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3-10-14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3-03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和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上述法人的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2012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
   2,553.62万元。
        3、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806.7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13年度与上述关联法人的日
   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0.76%,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4、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交易类别        预计金额   付款方式                 占同类业
                                                                     发生金额
                                                                                务比例
                            购买商品         1,027       现金         634.98     100.00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租赁            23         现金         22.64      10.06

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950       现金        1,896.00    84.88

        合计                   --            3,000        --         2,553.62         --

        5、2013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的议
   案》。无关联关系董事5位悉数出席并表决,关联董事林锦平先生(交易对方直
   接控制人的家庭成员)、叶耀荣先生(交易对方直接控制人的主要股东)、朱慈
荣女士(在交易对方任职)、邹孟红女士(在交易对方的直接控制法人任职)已
回避表决。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
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名称: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侨城宝丽华大街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侨城宝丽华大街
    主要办公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侨城宝丽华大街
    法定代表人:叶孟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421617930929
    主营业务:设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服装、皮革制品、鞋。
    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2012年度,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总资产15,383.04万元;净资产7,593.41
万元;营业收入9,393.73万元;净利润151.85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
权,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朱慈荣女士为该公司经
理。
       (二)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名称: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
    住所:梅县雁洋镇长教管理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梅县雁洋镇长教管理区
    主要办公地:梅县雁洋镇长教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叶祖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421617930873
    主营业务:种植:林木、果、茶叶;加工、销售:茶叶;零售:预包装食品、
乳制品;住宿、游泳池、文艺表演、桑拿、按摩、沐足、美容美发、餐饮、卡拉
ok歌舞厅、茶艺馆、会议接待、游览景区管理服务;销售:日用百货、工艺美术
品;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
    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2012年度,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总资产18,405.45万元;净资产5,696.08
万元;营业收入10,653.85万元;净利润190.13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
权,与本公司是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2、定价依据: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市场定价;
    (2)房屋租赁:协议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公司运营正
常业务往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促进公司发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梅县雁南飞茶田有
限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31.77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连凤女士、冯梅女士、王再文先生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估数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为合理的关
联往来。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价格客观公允,未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