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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的事前认可意见2013-10-1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
的原则,审阅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的议案》。经听取公
司对该项议案的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必要沟通,
现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1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
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
易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我们同意将《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连凤、冯梅、王再文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