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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2014-01-2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    沣                              罗丽萍
               电话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传真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bxnygd@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不适用


                                                                           本年比上年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55,572,708.69    3,950,759,721.53         43.15      3,515,157,95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07,336,299.44     451,319,795.97         145.36       170,022,52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060,982,723.84     429,482,642.93         147.04       211,660,790.73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735,440,761.62    1,338,575,473.79        104.35        -28,983,854.19
基本每股收益                                    0.64                0.26       146.15                   0.10
稀释每股收益                                    0.64                0.26       146.15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2%               13.01%         13.41%                5.24%

                                                                           本年末比上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年末增(%)
总资产(元)                       9,823,898,841.34    9,532,982,684.12          3.05      8,119,212,428.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85,547,309.09    3,831,492,970.89         19.68      3,306,952,587.4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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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报告期股东总数                              167,105                               168,122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88    533,197,242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3     16,000,000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8     15,253,519
基金
林通                                       境内自然人         0.42       7,307,756
鬲晓鸿                                     境内自然人         0.37       6,405,172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5,754,477
投资基金
宁远喜                                     境内自然人         0.30       5,175,000    3,881,250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4,961,054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4       4,214,245
券投资基金
林锦平                                     境内自然人         0.24       4,154,100    3,115,57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股东林通,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7,282,4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25,356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307,756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 年,是电力行业机遇与压力并存的一年。受益于煤炭价格持续回落,火电企业成本压力有效缓解,
       经营效益明显提升。但受宏观经济复苏缓慢、电力需求增长乏力及来水丰盈影响,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情况,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地规范运作,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
       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科学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
       狠抓生产管理,在产能快速扩张的情况下,确保安全环保生产,主动推进产业战略优选调整,实现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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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的快速增长。
    (1)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运营良好。2013 年,梅县荷树园电厂在上年底全面建成投产
的基础上稳定运营,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电力行业的龙头地
位,标志着公司成功走出一条山区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2)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丰甲湖湾清
洁能源基地各个项目的前期论证及申报核准工作。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已获国家
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报告期内,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有关机构审查,申报核准工作有序进行。该项
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贯彻新能源电力“1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奠定重要一环。
    (3)战略调整与优化配置: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报告期
内,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注销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
产资产,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进一步优化
资源配置,专注主业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4)民营银行筹建有序推进。2013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推荐,成为梅州市发
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民营企业。接通知后,公司积极筹划、迅速准备,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研究制定设立
方案,着眼打造全国性的特色银行,拟筹建设立的民营银行名称“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全国范
围内名称“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先后获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预先
核准,申报筹建工作扎实、稳健、有序推进,为公司贯彻实现产融结合发展战略、做特做深现代金融投资、
通过资本运营促进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详见公司 2013 年 10 月 23 日、10 月 24 日、10 月 31 日公告)。
    (5)金融股权投资业务收益喜人。2012 年 12 月,为充分发挥公司自有资金的运营效率,公司旗下全
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939 万股。截止报告期末,该笔投资已出售部分为公司带来综合收益 52,377,582.48 元,获得了较高的
投资回报,解决了公司阶段性富裕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回报,提高了核心主业发展的出资能力。
    (6)规范运作与内控完善: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控管理水平,聘请了北
京旭康硕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内控咨询服务,致力于以内控助生产、促发展,强管理、带提升,将建立健全
内控的要求全面融入公司管理文化,推动内控工作深化,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
司被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分类监管双双评为“A”类上市公司,被南方都市报评为“2013 中国最具价值上
市公司”;这些都标志着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具有行业成长代表性、公司治理规范、对股东投资回报良好、
被投资者广泛认同的上市公司。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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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本年度完成工商注销
不再纳入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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