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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1-24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1:30 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晓丹女士主持,全体
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至第八次共四次监事会会
议。
    1、2013 年 2 月 1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3 年 4 月 26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2 年度履职报告。
    3、2013 年 7 月 2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3 年 10 月 14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13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司
2013 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
监督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13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
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是真
实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合理,无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
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广东证监局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
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发生。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是真
实的。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
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13 年度,公司实 现净利润 1,107,336,299.44 元,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603,630,937.1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363,093.72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09,688,640.33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258,991,875.0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93,964,608.76 元。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1,726,612,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
计分配利润 517,983,7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四、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
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
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
及执行现状。
    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