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冯梅)2014-01-24  

						                       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在 2013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
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为公司 2013 年度经营计划及
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具体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七次、八次、九次、
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共计六次董事会会议。
    2、2013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大会、201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及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前,我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完成情
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大量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我认真听取审议每
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按独立判断投
票,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证券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
面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相关专项说明,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
工作职责:
    1、依据公司 2013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
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
完成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按照绩效
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
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中履职尽责
    (1)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
    (3)公司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
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4)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复核相关财务信息,并对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5)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2012 年度审计报告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
了总结,并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关于下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表决并
形成决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公司 2013 年度的股东大会均按法定程序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并有律师现场见
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果合法有效;2013 年度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均按相关法定程序
召开,各项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3 年度公司运转正常,运作规范。
因此,2013 年度我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总之,作为独立董事,2013 年我能够做到勤勉尽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实
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健全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尽责和勤勉的精神,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
的参考,并继续坚持以独立判断参与董事会决策,继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冯梅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