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2014-01-2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
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1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3 年度证券投资概述
为贯彻公司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发展战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以资本运营促进产业经营,助推公司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腾飞,经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人民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业务。
2013 年度,公司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科学发展”的发展战
略,坚持以做特做深现代金融投资为动力,以产业经营带动资本投入,以资本运
营促进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做大做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二级市场投资收益同比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共实现投资
收益 51,739,422.03 元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25,792.58 元。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
努力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回报。
二、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
公司结合所处电力行业资金充裕的特点,积极探索参与资本市场进行稳健投
资。报告期末,公司除持有其它上市公司股票和基金,未持有债券和证券衍生品,
未有委托理财进行证券投资。
2、报告期末,公司按市值排列的前十只证券情况 单位:元、股、%
证券 证券 证券 占期末证券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 期末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品种 代码 名称 总投资比例
股票 600109 国金证券 171,910,926.05 16,837,505.00 285,732,459.85 - 97.87
国金通用
基金 762001 6,500,000.00 6,500,650.10 6,232,823.32 224,272.43 2.13
国鑫发起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51,089,357.02
合计 178,410,926.05 23,338,155.10 291,965,283.17 51,313,629.45 100.00
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证券投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及《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在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证券投资,使公司资金得到合理的
使用,最大限度地为股东创造价值,未有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