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4-01-2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4]京会兴内审字第 03010001 号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能源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宝新能源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认为,宝新能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丽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立萍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