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 沣 罗丽萍 电话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传真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bxnygd@sin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93,362,437.07 2,575,125,234.90 -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2,011,186.79 535,930,045.55 -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27,723,818.03 535,968,788.73 -20.2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01,714,895.78 1,010,467,090.88 -10.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8% 13.50% 减少 1.9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525,494,025.66 9,823,898,841.34 -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514,252,626.20 4,585,547,309.09 -1.55% 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7,57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 比例 数量 股份数量 状态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88 533,197,242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5 6,000,000 鬲晓鸿 境内自然人 0.34 5,805,172 宁远喜 境内自然人 0.30 5,175,000 3,881,250 林锦平 境内自然人 0.24 4,154,100 3,115,575 叶耀荣 境内自然人 0.23 4,050,000 3,037,500 王国庆 境内自然人 0.19 3,237,29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3,168,176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丘菊新 境内自然人 0.18 3,164,339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步步高集合资金信托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8 3,139,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股东王国庆,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 公司股票 3,237,298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 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3,237,298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李明彪,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 公司股票 2,80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 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2,800,000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①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②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煤价水平保持区间稳定,舒缓了火电企业的成本压力。但受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 缓慢及西电东送加大等影响,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地规范运作,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 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科学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 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了平稳发展的目标。 (1)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运营稳定。受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及西电东送 加大等影响,梅县荷树园电厂保持稳定运营,但发电量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环保生产,巩固稳定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 之路。 (2)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丰甲湖湾清 洁能源基地各个项目的前期论证及申报核准工作。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已获国家 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报告期内,申报核准工作有序进行,已获得广东省发改委同意上报国家申请核 准。该项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贯彻新能源电力“1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奠定重要一环。 (3)战略调整与优化配置: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2013年 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注销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产资 产,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 之郎”)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分二期履行、二期支付。其中,与喜之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 议已于2014年第一季度全部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与富力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二期正常履行中。 该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