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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2015-02-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   沣                                   罗丽萍
               电话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0753-2511298       020-38773338
               传真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0753-2511398       020-38770958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bxnygd@sina.com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             4,697,106,692.91    5,655,572,708.69                -16.95             3,950,759,72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474,204.98    1,107,336,299.44                 -7.75              451,319,795.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44,139,693.80      1,060,982,723.84                -20.44              429,482,642.93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4,554,188.90    2,735,440,761.62                -40.61             1,338,575,473.79

      基本每股收益                 0.59                   0.64                    -7.81                    0.26

      稀释每股收益                 0.59                   0.64                    -7.81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0%               26.42%               减少 4.72 个百分点             13.01%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2 年末

          总资产             9,512,642,900.56    9,823,898,841.34                 -3.17             9,581,939,623.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013,856,525.51    4,585,547,309.09                  9.34             3,831,492,970.89
        所有者权益




                                                                                                                  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027,301.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828,00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204,188,931.98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774,518.7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349,908.79
                                          小计                                              211,619,623.28
                                     所得税影响金额                                         34,285,112.10
                                          合计                                              177,334,511.18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项 目               2014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9,555,576,986.61 9,823,898,841.34 9,876,278,155.85 9,532,982,684.12 9,581,939,623.89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2.1 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8,742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股东总数                       127,176                  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比例                       条件股份数 结股份数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24%       522,197,242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6%        19,999,972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3,999,878

卞维林                                                  境内自然人          0.77%        13,350,003

陈曦                                                    境内自然人          0.43%          7,465,8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1%          7,128,253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鬲晓鸿                                                  境内自然人          0.34%          5,905,17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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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3%            5,674,600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宁远喜                                            境内自然人        0.30%            5,175,000   3,881,250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9%            4,999,95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条件股份数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522,197,24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999,972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13,999,878        人民币普通股
卞维林                                                                           13,350,003        人民币普通股
陈曦                                                                                 7,465,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7,128,253     人民币普通股
鬲晓鸿                                                                               5,905,17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674,6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9,95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

                                         股东卞维林,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13,350,003 股,通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13,350,0038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股东陈曦,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7,465,800 股,通过
                                         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7,465,800 股。

            2.2.2 报告期末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2.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国内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火电行业压力趋大。煤价水平保持区间稳定,

但受宏观经济稳中趋缓、电力需求增长乏力及能源装机总量上升等因素影响,火电设备利用

小时同比降低,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地规范运作,在稳健

经营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

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了平稳发展的目标。
    (1)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运营稳定。受宏观经济稳中趋缓、电力需求增长
乏力及能源装机总量上升等因素影响,梅县荷树园电厂运营稳定,但发电量和设备利用小时
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巩固稳定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
业的龙头地位,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2)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
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各项目的前期论证及申报核准工作。报告期内,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
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申报核准工作有序进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获广东
省发改委正式核准,公司正积极抓好建设筹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正式开工,确保工程优质
高效完成。该项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贯彻新能源电力“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
张,奠定重要一环。(详见公司 2015 年 2 月 11 日公告)

    (3)金融投资板块稳健发展。公司将在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的同时,全力构建涵盖银行、
证券、基金、投资、保险的大金融平台,打造培育“宝新金控”金融产业集群,形成上市公
司新的利润增长极,实现金融板块与电力板块的良性互动发展。2013 年 10 月 22 日,公司获
梅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推荐,成为梅州市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民营企业;2013 年 11 月 1 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关于我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请示》(粤府[2013]109
号),将客商银行及其他五家民营银行筹建方案上报国务院;2014 年 12 月 5 日,广东省人民
政府致函中国银监会《关于商请支持筹建广东客商银行的函》(粤府函[2014]272 号),商请银
监会支持客商银行筹建事宜;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筹划,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研究制定设
立方案,着手招聘相关高管团队,申报筹建工作扎实、稳健、有序推进,为公司贯彻实施“产
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大幅上升。截至报告期末,证券投资损益为
204,188,931.98 元。公司将严控投资风险,努力提高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回报,实现金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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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两大主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4)战略调整与优化配置: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新能源
电力,2013 年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注销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
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产资产,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广
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之郎”)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公
司与富力地产、喜之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均履行完毕,并收到相关土地转让款。该举措有
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 年,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
中施行。
     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各准则要求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可
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对 2013 年 1 月 1 日或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报表项目名称      或 2013 年度影响额       2012 年度影响额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99,000.00            -1,927,000.00
                                            递延收益            1,699,000.00            1,927,000.00
                                            资本公积           -85,366,150.35         -168,184,275.00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         85,366,150.35           168,184,275.00
       及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
                                            应交税金           52,379,314.51           48,956,939.77
                                          其他流动资产          8,085,620.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4,293,694.45           48,956,939.77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
                                          长期股权投资        -947,927,680.50         -967,927,680.50
其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对纳入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的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
营企业投资外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        可供出售
                                                               947,927,680.50          967,927,680.50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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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3 年末、2012 年末净资产,及 2013 年度、2012 年度净利
润无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有发生变化。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
项作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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