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2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1:30 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晓丹女士主持,全
体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会成员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九至第十二次共四次监事会会
议。
       1、2014 年 1 月 23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4 年 4 月 2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3、2014 年 8 月 15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4 年 10 月 17 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14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历次会议和公司
2014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
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4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二、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 年修订)、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年度
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四、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1 号——
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
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
执行现状。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监事会提名,推举邹锦开先生、温晓丹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李志贤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连任。公司监事会对李志
贤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职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另行推选。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五项议案,须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新一届的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选举陈志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志红女士将与公
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邹锦开,男,1967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0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建筑
设计室、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9 年 9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
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室主任。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公司第四、
五届监事会主席。2010 年 9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1 年 4 月起,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起,兼任公司子公司陆
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邹锦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 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温晓丹,女,1979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8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东宝丽
华服装有限公司、广州雁南飞茶艺馆工作。2003 年起在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
司工作。2011 年 5 月起,任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起,
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温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
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担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志红,女,1974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7 年起在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
    陈志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1,400 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最近五年未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