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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2-2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0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 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满足梅县荷树园电厂正常生产经营的流
动资金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
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为广东
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担保,并签署、办理相
关合同或文件等有关事宜。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
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叶耀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2、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已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预计工程动态总投资约88.31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0%,计17.66亿元,
由公司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70.65亿元,由银行贷款解决。
    本工程项目单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为确保陆丰
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
程(2×1000MW)项目贷款 70.65 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并签署、办理相关合同或文件等
有关事宜。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8票同意,
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叶耀荣先生已回避表决。
    3、由于在一年内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
《章程》,该事项尚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县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拾捌亿玖仟万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
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
    主要财务情况:(已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总额          6,582,241,728.07    7,089,255,668.94
                 负债总额          3,297,513,942.94    3,762,075,714.1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284,727,785.13    3,327,179,954.76
                 营业收入          4,149,944,972.91    4,722,468,843.15
                 利润总额          1,026,163,887.81    1,293,021,508.18
                  净利润              757,547,830.37    942,612,383.78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2、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
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主要财务情况:(已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资产总额          1,103,747,266.04     796,577,878.10
                        负债总额                  975,378,401.16             631,580,020.4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128,368,864.88             164,997,857.67
                        营业收入                   40,949,920.00              38,384,720.01
                        利润总额                  -36,628,992.79             -34,915,492.04
                         净利润                   -36,628,992.79             -34,915,492.04
                      信用等级状况                      A+                       A+


       三、董事会意见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
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其经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为公司主要资产所在、主要营业利
润及收入来源。为确保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满足梅县荷树园电厂正常生产
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为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的短期融资担保是必须且重要的。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承担广东陆丰甲湖湾
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贯彻公司“产融结
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实施公司新能源电力“221”发展规划,实现公司电力主
业的规模效益和快速持续增长。为保障该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
力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公司决定为其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是必须且重要的。
       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由于在一年内累计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
程,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     担保额度相关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       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额度                                          担保期
  名称     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协议签署日) 保金额        类型                行完毕   联方担保

   -              -               0           -              0         -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2,96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310,771.40

                                            公司担保总额

                      担保总额                                          310,771.4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61.9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17,900.00
                   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60,078.57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扣除重复计算部分)                        60,078.57



     五、其他
     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