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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王再文)2015-02-28  

						                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表:
    作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在 2014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诚信、勤勉、独立、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科
学发表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
益,为公司 2014 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具体
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4 年度,我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十
二次、十三次、十四次会议,共计四次董事会会议并同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2、2014 年度,我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前,我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
划完成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大量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
我认真听取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本年度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均按独立判断投票,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证券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等事项及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或相关专项说明,
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
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三、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严格按照《董事
会审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研究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人选提出建议;
    2、依据公司 2014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管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
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
的经营绩效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
评价,并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
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的股东大会按法定程序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并有律师
现场见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果合法有效;2014 年度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均
按相关法定程序召开,各项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
公司运转正常,运作规范。因此,2014 年度我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独立聘请
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
    总之,作为独立董事,2014 年我能够做到勤勉尽职,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性,
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等起到了
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本着尽责和
勤勉的精神,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并继续坚持以独立判断参与董事会决
策,继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再文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