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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6-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详细了解、
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需求,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关联
方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
股份认购合同,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