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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公告2015-09-1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已取得反馈意见,按照相关要求,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
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就公司采取的
相关应对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其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潜在
影响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2,661.25 万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 491,369.16 万元。假设本次按上限 34,871 万股发行,募集资金 310,000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07,532.25 万股,增幅为 20.2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增加至 801,369.16
万元,增幅为 63.09%,公司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大幅增加。
    公司 2012 年、2013 年和 2014 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26 元、0.64 元和 0.59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3.01%、26.42%和 21.70%。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投产前无法为公司实现收益。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
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现有业务及其盈利能力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
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
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扩大业务规模,并继续提升管理水平;优化
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扩大业务规模,并继续提升管理水平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于项目建
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
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装机容量将进一步
提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突出主营业务,提高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保持在
新能源电力领域的领先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调配内部
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
实现预期效益。此外,公司将继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实行差异化竞
争,进一步提升公司电力主业的盈利水平。
    (二)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截至 2015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 52.67%。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
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给予公司全体股东更多回报奠定坚
实的基础。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
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
振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
加,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预
计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大幅提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但仍然需要一定的过程和
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