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6-02-29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宁远喜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2 月 21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
司同日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公司“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
电力,巩固公司新能源电力龙头地位,积极推进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
1450MW 风电机组的立项及建设,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 亿元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设立全资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
事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