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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6-09-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新能源”或“公司”)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宝新能源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安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宝新能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交
谈,查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相关协议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等
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认购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
码:834214,证券简称:百合网,以下简称“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认购价格为 3.15 元/股(暂定,以最终成交价格为准),认购总额为人民
币 3,15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长宁远喜先生同时担任百合网董事,百合网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宁远喜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
发表事前认可和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无须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认购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
备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1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介绍
      名称: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10601、31060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10601、310602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10601、310602
      法定代表人:田范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 97,650 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1057635217446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提供线上线下婚恋交友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43,727,376           14.72
  2      上海豪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4,367,376           12.74
  3      梅州宝善联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24,367,376           12.74
         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兴盛 14 号特定多客户
  4                                                        96,774,100            9.91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5      霍尔果斯中科久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77,936,889            7.98
  6      包头诚善投资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46,061,534            4.72
  7      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857,895            3.77
  8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3,164,634            3.40
  9      天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天虫资本财富增长 1 号        30,078,400            3.08
  10     北银丰业资管-招商银行-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3.06

      注 1、数据来源:百合网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注 2、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受让上海豪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所持有百合网股份 124,367,376 股,受让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兴盛 14 号特
定多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百合网股份 96,774,100 股,合计持有百合网
股份 257,999,371 股,占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26.42%,为百合网单一第一大股东。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
收入、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等财务数据

      百合网前身为北京百合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在线”)。2015


                                        2
年 7 月 22 日,百合在线完成股份制改造并更名为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1 月 20 日,百合网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百合网致力于将产品及服务向婚恋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打造婚恋产业生态
圈。
       百合网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5,186.71                183,340.69

            负债总额                       112,854.76                 14,662.22

          应收账款总额                       1,579.60                   1,481.70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72,331.94                168,678.46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6 年上半年

            营业收入                        18,530.99                  7,595.68

            营业利润                         -6,761.31                 -6,438.75

              净利润                         -5,423.52                 -6,356.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2.25                 -8,264.64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具体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宁远喜先生同时担任百合网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百合网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百合网非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28,000 万股
(含本数)的股份,其中,公司认购 1,000 万股,认购价格为 3.15 元/股(暂
定,以最终发行价格为准),认购总额为人民币 3,150.00 万元。
       (二)截至 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合计持有百合网 257,999,371 股,占


                                     3
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26.42%,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根据百合网公告的《百合网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百合网股票发行方案》”)估算,本
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共持有百合网 267,999,371 股,占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21.33%,仍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暂定,以最终发行规模和结果为准)。
    (二)根据《百合网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权益被股东及其
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百合网及其附属公司
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百合网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认购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进行备案。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2016 年 4 月 18 日,百合网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并经 2016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百合网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百合网股票发行方案》中约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15 元/股。本
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及公司最
近一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等因素确定。”
    公司认可《百合网股票发行方案》并拟按照方案中确定的价格进行认购。

    六、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发行人):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成交金额:3,150.00 万元
    (二)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
    (三)支付期限: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缴款截止时间之前将其认购股份款项
人民币 3,150.00 万元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股份锁定期:乙方同意对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4
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自愿锁定六个月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需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
效: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3、如果本次发行导致甲方的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本次发行应依法取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在该等情形下,本协议自取得相关批文之日起
生效。
       (六)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完成本次发行的备案后,甲方应尽快完
成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理标的股份的登记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与本次认购相关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本次认购不存在过渡期安排。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定增股份。本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
等问题,公司不会因本次认购与百合网产生同业竞争和发生新的关联交易,公
司与百合网均能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独立。

       八、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作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本次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
是基于对百合网业务模式及未来发展空间的认可,对百合网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支持其长期发展;同时百合网众多的线上实名注册用户和活跃用户也契合公司
打造“互联网+”新业态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发挥彼此之间的业务协同作
用,助力公司打造 “宝新金控”的大金融平台。
       (二)影响
       1、本次认购是公司贯彻“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的布局,有利于


                                      5
构筑公司金融业务与新兴互联网业态的交互与融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
       2、根据百合网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估算,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共持
有百合网 267,999,371 股,占百合网股份比例为 21.33%,仍为百合网第一大股
东(暂定,以最终发行规模和结果为准)。本次认购完成后,不会因本次认购导
致公司及百合网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及百合网股本结构发生重大
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本次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需求和战略布局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
值。
       “2、公司本次认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未有
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拟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 1,000 万股,认购方式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布局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本次认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符合关联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公司拟与关联方
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定价公允,条款设置合理合法,无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认购百合网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所涉及关联交易的会议审议、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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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宝新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百合网股票发行方案》中约定的价格为依据,与
其他股东以同等价格认购,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宝新能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7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荣健          赵冬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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