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6-11-19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1 月 18 日,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批复内
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
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