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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2016-12-08  

						股票简称: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00069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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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一、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本次债券第二
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
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81.44 亿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所有者
权益合计);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96%,母公
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4.43%;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24 亿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低于本期公司债
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
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
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
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
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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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五、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其认购或买入。
    六、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
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
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
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七、经上海新世纪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
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公司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
险很低。但在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
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
致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期支付本息,从而可能对债券
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八、考虑到上海新世纪评级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
程,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的事项,致使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本期
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可能发生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
交易流通。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
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
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履行债务
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受评主体的信用状况。资信评
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跟踪评级报告等相关信息将在其公司网
站和深交所网站披露。
    九、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
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
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
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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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
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出
具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
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 级。发行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与 2015 年发行中期
票据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二、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65,291.87 万元、468,094.49 万元和 357,411.44 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受
广东地区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导致电力需求量下降、能源装机总量上升以及上网电
价下调等因素影响。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分别为 1,999.83 万元、-48,906.04 万元和-137,566.82 万元,持续为负且逐
年下降,发行人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金融投资业务以及广东陆丰甲湖湾电
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支出。未来,公司在加强电力生
产核心主业的同时,亦将持续发展金融投资业务,预计发行人的投资活动将保持
较大规模的发生额,对于资本支出的压力将会增大。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营业
收入逐年下降、资本性支出逐年增加对本期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十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发行人 568,124,77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11%,其中 302,037,774 股
股份已质押,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3.1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3.88%。宝丽
华集团经营情况良好,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次
债券发行构成不利影响。若未来质押比例继续上升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可能
存在发行人控制权变动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十四、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方式合法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人协议等对
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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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5
第一节 释义.................................................................................................................. 7
第二节 发行概况.......................................................................................................... 9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3
      三、认购人承诺 ..................................................................................................................... 15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状况............................................................ 16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6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 1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二、发行人设立及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19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23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3
      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4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1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0
      九、金融投资业务概况 ......................................................................................................... 54
      十、发行人公司治理及运行情况 ......................................................................................... 59
      十一、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 ................................................................................................. 59
      十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 60
      十三、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60
      十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60

第五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62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 62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资信情况 ......................................................... 62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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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 63
     五、主要财务指标 ................................................................................................................. 63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65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65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 65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 76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 7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81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 81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81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83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8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85
     一、备查文件......................................................................................................................... 85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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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公司、发行人、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宝新能源
宝丽华电力        指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陆丰电力          指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原为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更名为广东宝新资
宝新资产          指
                       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宝丽华建设        指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宝丽华房地产      指   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3 年注销
陆丰风能          指   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宝新租赁          指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信用宝            指   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原为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更名为国金基金管
国金基金          指
                       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南粤银行          指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原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 4 月 17 日整体改制为长城证券股份有
长城证券          指
                       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华泰保险          指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
百合网            指   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宝新资产之参股公司
宝丽华集团        指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宝丽华服装        指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雁南飞茶田        指   梅县雁南飞茶田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宝丽华花木        指   梅县宝丽华花木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梅县荷树园的电力经营资产,共有 6
梅县荷树园电厂    指
                       台火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 147 万千瓦。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丰的电力经营资产,
陆丰甲湖湾电厂    指
                       规划装机 8 台 100 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中电联            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广东省发改委      指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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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安信
证券、债券受托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发行人审计机
                   指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北京兴华
发行人律师、法
                   指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制盛邦
评级机构、上海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新世纪评级
本次发行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指
本次债券                通过的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期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
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
                   指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议规则》
本募集说明书摘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指
要                      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信用评级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指
告》                    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股东大会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及一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
期、报告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术语:
                        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方式的锅炉。循环流化床燃烧是指利用气、固两相流
                        化床工艺,在物料平均粒径的终端流速的条件下实现流化床状态并经过分
循环流化床锅炉     指
                        离器将大部分逸出的物料重返床内形成循环的一种燃用固体燃料的燃烧
                        方式。
上网电量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MW                 指   兆瓦,电学单位,1 兆瓦=1,000,000 瓦
kWh                指   千瓦时,计量用电的单位,常简称为“度”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由
  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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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6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6 年 8 月 4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16 年 7 月 19 日和 2016 年 8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
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
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完成。发行人将根据发行时资金需求及
市场情况等因素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各期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 宝新 02,代码:112491。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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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支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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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水平及利率确
定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
加上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以专户存储,公司将在发行前
开立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
券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发行对象及配售规则: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公司债券的
具体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及其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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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
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
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债
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
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
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
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6 年 12 月 8 日。

    发行期首日:2016 年 12 月 12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6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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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远喜
住所: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       0753-2511298,020-38773338
传真:           0753-2511398,020-38770958
联系人:         刘沣、丁珍珍、罗丽萍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分销商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电话:       021-35082189
传真:           021-35082151
项目负责人: 赵冬冬
项目组成员: 叶清文、徐恩、习舒卿、杨传霄、唐雅娟、郭逸洲

    2.分销商

公司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电话:       010-88005020
传真:           010-88005099
联系人:         刘思然

(三)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吕越瑾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385 号太古汇一座 31 层
联系电话:       020-388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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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38870222
签字律师:       张锡海、李家伟

(四)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 陈胜华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联系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毅、肖丽娟、叶立萍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荣恩
住所:           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联系电话:       021-63501349
传真:           021-63500872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陈思阳、莫燕华、单玉柱

(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账户名: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梅州分行
账号:           200702041902453218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           0755-88666000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公司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000
    发行人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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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经有关主
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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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的资信
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评级出具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16)011054】,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
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及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上海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该级别的涵义为发
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上海新世纪评级评定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该级别的
涵义为债券的偿付安全性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的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观点

    1. 主要优势/机遇

    (1)区域环境较好。宝新能源主业所处广东省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全国第一,
全省用电需求规模较大且持续增长,此外,公司位于革命老区,享受一定的政策
支持,区域环境较好。

    (2)细分领域竞争优势。宝新能源投建的梅县荷树园电厂项目是广东省第
一家采用先进的循环流化床洁净煤燃煤技术、综合利用煤矸石发电、单机容量最
大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定向增发募投项目陆
丰甲湖湾项目建成后,公司装机规模将大幅提升,将进一步巩固在高效节能清洁
燃煤发电领域的竞争优势。

    (3)政策扶持。宝新能源从事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风力发电业务,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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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可享受优先上网、较高的上网电价等政策扶持,为公司盈
利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4)融资渠道畅通。宝新能源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81.48 亿元。此外,作为上市公司,公司
可在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融资渠道畅通。近期公司成功完成定向增发募集资
金净额 30.65 亿元,进一步增强了资本实力。

    2. 主要风险/关注

    (1)发电机组利用效率下降。近年来,广东省内用电需求增长放缓,且未
来随着西南地区大水电项目的陆续投产,西电东送电量可能增加,此外广东部分
火电和沿海核电项目也将陆续投产,将挤压广东省内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水平,导
致宝新能源火电机组利用效率下降。
    (2)电价下调风险。受国家环保要求提升以及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影响,火
电机组上网电价连续多次下调,火力发电厂盈利空间受到一定影响。
    (3)资本性支出压力。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为实现发展规划,宝
新能源未来 3 年计划投资规模较大,将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4)金融投资风险。近年来宝新能源证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近期证券市
场股价波动频繁,公司存在一定的资产价值变动的风险和投资风险。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本期公司债存
续期(本期公司债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上海新世纪评级将对其进行跟踪
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
露后 2 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上海新世纪评级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
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上海新世纪评级将启动不定
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
提供相应资料。
    上海新世纪评级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
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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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上海新世纪评级将把跟踪评级报告
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
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上海新世纪评级将根据相关主管
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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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法定代表人:                   宁远喜
设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17,588.7862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17,588.7862 万元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注册地址: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 61 楼 01-03 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刘沣
联系电话:                     0753-2511298,020-38773338
公司传真:                     0753-2511398,020-38770958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
                               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
                               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
                               设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新
经营范围:                     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投
                               资、受托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信用信
                               息采集、整理、咨询服务;企业信誉评估服务、企业资
                               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06179309884


二、发行人设立及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公司原名“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简称为“宝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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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年 11 月 15 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6〕654 号”文批准,
在对公司主要发起人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后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
司)的两个全资附属企业——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和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
司进行整体改组的基础上,公司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广东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及梅州市
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企
业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于 1997 年 1 月 20 日设立,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投资入股 3,750 万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
414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415 号”文批准,1997 年 1 月,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5 万股,同时向内部职工配售内部职工股 125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每股 7.08 元,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 月 10 日出具“(97)京会兴字第 4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深交所深证发〔1997〕38 号上市通知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 1,125 万股
于 1997 年 1 月 28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公司向内部职工配售的 125 万股内部职
工股,于 1997 年 1 月 28 日委托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托管,除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有股份 3 万股暂时冻结外,其余 122 万股按规定获准于 1997 年 7 月 30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
      公司上市时总股本 5,000 万股,其中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 3,590 万股,
持股比例为 71.80%。宝新能源上市时的股权结构为:
           股份类别                    持股数(万股)                比例(%)
法人股                                               3,750                        75.00
社会公众股                                           1,250                        25.00
其中:内部职工股                                       125                         2.50
            总股本                                   5,000                       100.00
      宝新能源上市时,非流通股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                                   3,590                71.80
  2     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                 0.80
  3     广东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                            40                 0.80
  4     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40                 0.80
  5     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40                 0.80
                      总计                                   3,750                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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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7 年 7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股转增 7.5 股和每 10 股送 2.5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5,000 万股。转
送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0 万元,其中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拥有股份 7,180
万股,持股比例为 71.80%。
    2、1999 年 7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3 号”
文批准,公司按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股份 750 万股,配股
价格为每股 9.50 元。配股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180 万股,持
股比例变更为 66.79%,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750 万元。
    3、2000 年 8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股转增 5 股和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8,600 万股。转送
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924 万股,持股比例为 66.79%,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为 19,350 万元。
    4、2003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99 号”
核准,公司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社会公众股东配售 1,755 万股,配股价格
为每股 5.19 元;配股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924 万股,持股
比例变更为 61.24%,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1,105 万元。
    5、2005 年 12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宝丽华集团向公司流通股东支
付 21,841,560 股对价股份,支付对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仍为 21,105.00
万股,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739.84 万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50.89%。
    6、2006 年 2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送股本 6,331.5 万股。送股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 13,961.8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0.89%,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7,436.5 万元。
    7、2006 年 1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4
号”文件《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
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9,600 万股。增发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 13,961.80 万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37.70%,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7,036.5 万元。
    8、2007 年 2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股转增 8 股和每 10 股送 2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37,036.50 万股。
转送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7,923.59 万股,持股比例为 37.70%,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4,073.00 万元。
    9、2007 年 12 月,根据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第
一次行权,共计增加股份 1,080 万股;增加股份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
司股份 27,250.48 万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36.26%,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5,153.00
万元。
    10、2008 年 2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
每 10 股转增 3 股和每 10 股送 2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37,576.5 万股;
转送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40,875.72 万股,持股比例为 36.26%。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2,729.50 万元。
    11、2009 年 6 月 2 日,根据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实施股票期权
的第二次行权,共计增加股份 2,378 万股;增加股份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 36,558.14 万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31.76%,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5,107.50 万元。
    12、2010 年 3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
每 10 股转增 2 股和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57,553.75 万股。
转送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3,316.21 万股,持股比例为 30.88%,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72,661.25 万元。
    13、2016 年 4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1 号”
文《关于核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449,275,362 股。增发完成后,控股股东宝丽华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 568,124,778 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26.11%,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17,588.79 万元。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2,175,887,862 股,注册资本为
217,588.79 万元。




                                      2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7,649,149                21.0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18,238,713                  78.97
                   股份总数                         2,175,887,862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68,124,778        26.11%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67,276,500         3.09%

       深圳市综彩绿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有限合伙)-综彩绿色宝新能源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637,681         2.51%

       专项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鑫证券-浦发银行-华鑫证券志
 4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826,086         2.20%
       道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诺安基金-兴业证券-南京双安资
 5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927,537         2.06%
       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927,536         2.06%

 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927,536         2.06%



                                        2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险产品

             8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899,998         1.88%

             9     上海首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689,738         1.23%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188,406         1.07%

                                        合计                                             963,425,796        44.27%
                 注: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股份累计质押 252,037,77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44.36%,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8%,股
             份质押比例相对较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不利影响;
             其余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未被质押。




             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
             如下图所示: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0%      19.50%        22.65%    11.25%   1.79%     0.49%

广      陆          陆         广        广         宝           广      国         百            广        长       华
东      丰          丰         东        东         新           东                               东                 泰
        宝                                                               金         合                      城
宝                  宝         宝        宝                      信                               南                 保
        丽          丽         丽                   融           用      基                                 证
        华                               新                                         网            粤                 险
丽                  华         华                   资
        新                               资                      宝      金                       银        券
华                                                                                  股                               集
        能          风         建                   租           征      管
                                         产                                                       行        股       团
电      源          能         设                                信                 份
                                         管         赁                   理                       股        份       股
力      电          开         工                                管
        力          发         程        理         有           理      有         有            份                 份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有                 限            有                 有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限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司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3.77%


             (一)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1.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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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189,000 万元

    注册地: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754512707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3 年 9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
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宝丽华电力 100%的股权。


    2.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338,501.80 万元

    注册地: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816615279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7 年 5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
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陆丰电力 100%的股权。


    3.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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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梅州市梅县区新城办事处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671387568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08 年 1 月 30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宝新资产 100%的股权。


    4.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敏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注册地: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19638302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1994 年 5 月 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加
工、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宝丽华建设 100%的股权。


    5.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81MA4UMU812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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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期限:2016 年 3 月 23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
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6.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云山诗意人家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13
层 1301 房自编 1301-B1570 室(仅限办公用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DF86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6 年 6 月 2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农业机械租赁;建筑
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铁路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
输设备租赁服务;空中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医疗设备租赁服务;灯光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冷库租赁服务;装卸
搬运设备租赁;太阳能光伏设备租赁;通信基站设施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


    7.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2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注册地: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综合大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3MA4UMRYW3L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6 年 03 月 2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咨询服务;企业信誉评估服务、企业
资质服务;商业帐目、企业管理服务;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持有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90%
的股权。


    8.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春剑

    注册资本:622,147.6009 万元

    注册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大道 6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19441821X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1997 年 12 月 3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期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
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
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结汇、售汇,自营外汇买卖或者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外汇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


                                    2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准文件所列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南粤银行 11.25%的股权。


    9.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注册资本:28,000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三号楼 3-6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1437994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1 年 11 月 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0%
的股权。


    1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益

    注册资本:279,306.4815 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431912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1996 年 5 月 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长城证券 1.79%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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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范江

    注册资本:97,650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310601、31060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7635217446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2004 年 06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6 月 08 日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推广
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婚姻服务;家庭服务;个人形象的包装及
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摄影扩印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玩具、珠宝首饰、日用品、
工艺品、针纺织品、化妆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宝新资产合计持有百
合网 26.42%的股份,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2016 年 9 月 14 日,经发行人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拟出资 3,150 万元认购百合网定向发行股票
1,000 万股。该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百合网的股权比
例将降至 21.33%,仍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


    12.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梓木

    注册资本:402,168.8622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37522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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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成立日期:1996 年 0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持有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9%
 的股权。


 (二)发行人控股和参股公司最近一个年度(2015 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582,102.69       326,730.37     353,516.03       68,257.60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85,172.22          7,070.84       3,895.41      -5,766.05
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1,241.70      55,696.19                -      6,170.59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507.57      10,804.94      27,183.59            6.06
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               -              -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              -
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573.86      21,109.19      64,936.56       11,939.08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598,524.70     1,054,056.96    484,371.22      111,785.59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43,190.00     1,390,842.76    501,218.47      189,038.24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34,024.68     1,273,555.63   1,137,599.50     179,757.47
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185,186.71        72,331.94      18,530.99       -5,423.52
     注 1:上述财务数据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 2: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不适用 2015 年度的财务数据。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3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叶华能            叶耀荣

                    90%                      10%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26.1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宝丽华集团持有发行人 26.11%的股份,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叶华能先生持有宝丽华集团 9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
制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宝丽华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成立日期:        1993 年 6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      邹孟红
注册资本:        12,800 万元
实收资本:        12,800 万元
                  茶叶、水果种植;纺织服装、皮手套、皮饰品、工艺美术品制
经营范围:        造;食品生产(精制茶);茶叶、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风景
                  名胜区管理;洗涤服务。
股权结构:        叶华能持股 90%,叶耀荣 10%
实际控制人:      叶华能

    宝丽华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26,984.40              1,128,254.74
            总负债                             625,705.50                511,905.56
            净资产                             901,278.90                616,349.17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58,415.42                374,312.19
            净利润                              51,659.17                 58,933.18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深圳义云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3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宝丽华集团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26.11%
                      广          梅            梅            广
                      东          县            县            东
                                                              宝
                      宝          雁            宝            丽
                      丽          南            丽            华
                      华          飞            华            新
                                                              能
                      服          茶            花
                                                              源
                      装          田            木            股
                      有          有            有            份
                      限          限            限            有
                                                              限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宝丽华集团将其持有发行人的 302,037,774
股股份质押,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3.1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3.88%,股份
质押比例相对较低,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
成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况外,宝丽华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或冻
结情况。


(二)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叶华能先生持有宝丽华集团 90%的股权,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其主要简
历如下:

    叶华能,男,1953 年生,汉族,广东梅县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72 年参加工作,曾任梅县五洲城商场总经理、深圳宝声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总经理等职。1993 年 6 月,创办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2005 年 7 月,广东宝
丽华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叶华能先生为宝丽华集团法
定代表人。叶华能先生现任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常委,政协梅州市第六届常委,
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叶华能先生目前未投资除宝丽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截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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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叶华能先生持有宝丽华集团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
况。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及薪酬情况如下表:

                                                           2015 年度从发
序               性                                                           是否在股东单位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限             行人领取的薪酬
号               别                                                           领取报酬、津贴
                                                           总额(万元)
1      宁远喜    男    董事长    2015.03.24-2018.03.24                  199          否
                      副董事长
2      王   波   男              2015.08.13-2018.03.24                   60          否
                        总经理
3      叶耀荣    男     董事     2015.03.24-2018.03.24               184.40          否
                      董事、董
4      刘   沣   男              2015.03.24-2018.03.24                   63          否
                      事会秘书
5      邹孟红    女     董事     2015.03.24-2018.03.24                    0          是
6      吴一帆    女     董事     2015.03.24-2018.03.24                    0          是
7      王再文    男   独立董事   2015.03.24-2018.03.24                   15          否
8      田   轩   男   独立董事   2015.03.24-2018.03.24                   15          否
9      屈文洲    男   独立董事   2015.03.24-2018.03.24                   15          否
                      监事会主
10     邹锦开    男              2015.03.24-2018.03.24                   64          否
                          席
11     温晓丹    女     监事     2015.03.24-2018.03.24                35.23          否
12     陈志红    女     监事     2015.03.24-2018.03.24                22.60          否
13     丁珍珍    女   财务总监   2015.03.24-2018.03.24                36.50          否
14     刘   锐   男   副总经理   2015.03.24-2018.03.24                  100          否
15     刘正辰    男   副总经理   2015.03.24-2018.03.24                58.33          否
16     张明静    男   副总经理   2016.08.04-2018.03.24                    -          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 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共有九名成员,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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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宁远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会长,1994 年参加工作。1997
年 1 月调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秘书。2000 年 9 月起,任公司第
二、三、四、五、六、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
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宝新资产执行董事、信用宝执行董事及经理、宝
新租赁董事长;南粤银行董事、国金基金董事、百合网董事。

    王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98 年参加工作,
先后担任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
司财务部、信托管理二部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等职务。2015 年 8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兼任宝新租赁总经理、董事。

    叶耀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学学历,2003
年参加工作。历任宝丽华电力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第四、五、六、七届董事
会董事。兼任宝丽华电力执行董事及经理、陆丰电力执行董事及经理、陆丰风能
执行董事及经理。

    刘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哲学硕士,2005
年参加工作。2005 年 7 月起,在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工作。2009 年 7 月起在公司
工作,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邹孟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9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丽华集团工作。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宝丽华集团执行董事、经理,兼
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吴一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法律硕士,2014
年参加工作。2014 年 7 月起,在宝丽华集团工作。2015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

    王再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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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在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北
京工商大学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现任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兼任
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北京交
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会顾问。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田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金融学博士,教
授。2008 年起任职于印第安纳大学凯利商学院,现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院长助理、昆吾九鼎讲席教授,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金融与经济增长研
究中心主任、全球金融发展教育中心学术主任,兼任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国际金融评论创业金融与企业创新专刊》联席主编、《管理科学》副主编、
《国际金融评论》副主编、《亚太金融研究》副主编。2015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

    屈文洲,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经济学(金融
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中国注册会计师(CPA)、注册证券投资分析师。曾任职于厦门建发信托投资公
司、厦门市博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厦门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深
交所。现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
兼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 监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第七届监事会共有三名成员,具体情
况如下:

    邹锦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大学学历,1990
年参加工作。1999 年 9 月起,任宝丽华建设设计室主任。2006 年 5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公司第四、五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2010 年 9 月起,任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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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房地产总经理。2011 年 4 月 1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起,任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兼任陆丰电力副总经理。

       温晓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8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宝丽华服装、广州雁南飞茶艺馆、宝丽华电力工作。2011
年 5 月起,任宝丽华电力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主席,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陈志红,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宝新能源工作。2012 年 3
月起,任公司第六、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兼任宝新租赁监事、信用宝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共有六名,具体情况如
下:

       王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具体情况参见本章董事介绍。

       刘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发行人董事、董事会秘书,
具体情况参见本章董事介绍。

       丁珍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宝丽华服装、宝丽华电力工作。2008 年 2 月起,任宝丽华
电力会计。2011 年 4 月 1 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3 月-10 月,任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2015 年 3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刘锐,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6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平安银行总行产品支持与交易银行部、对公产品和现
金管理部、公司网络金融事业部等工作。2015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任宝新租赁董事。

       刘正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8 年参加工作。曾在千亦禾供应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飞马国际供应链
股份有限公司、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光
启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2015 年 2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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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1993 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
鹤山市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中国银监会江门监管分局工
作。先后担任广东银监局财务会计处副处长、纪委副书记(正处长级),中国银
监会江门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广东银监局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等职务。
2016 年 8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
情况如下:

     姓名                      兼职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宁远喜         广东上市公司协会                                     会长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王波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叶耀荣         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邹孟红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吴一帆         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职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研究员

                   中国生产力学会                                       理事

    王再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                 特约研究员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兼职教授

                   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会                         顾问

     田轩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院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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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吾九鼎                                          讲席教授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创业金融与经济
                                                                        主任
                   增长研究中心

                   全球金融发展教育中心                              学术主任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国际金融评论创业金融与企业创新专刊》            联席主编

                   《管理科学》                                       副主编

                   《国际金融评论》                                   副主编

                   《亚太金融研究》                                   副主编

                   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                       副院长

                   中国资本市场研究中心                                 主任

    屈文洲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邹锦开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温晓丹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监事
    陈志红
                   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刘锐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董事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及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
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宁远喜                           董事长                                   5,175,000

     叶耀荣                           董事                                     4,050,000

     邹孟红                           董事                                       88,650

     吴一帆                           董事                                          900

     邹锦开                       监事会主席                                   1,800,000

     陈志红                           监事                                       51,400

                                             3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丁珍珍                           财务总监                                                         230

             总计                                                                                    11,166,180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及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首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
    公司股票 9,414,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3%。其中,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比例为 58.67%。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电力生产,同时还包括房地产开发和建筑
    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2016年1-9月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电力生产        243,411.26     100.00     357,411.44     100.00        419,089.49       89.53     476,085.36         84.22

房地产开发                 -          -            -               -     49,005.00      10.47      89,082.00         15.76

建筑施工                   -          -            -               -             -            -      124.51           0.02

   合计         243,411.26     100.00     357,411.44     100.00        468,094.49      100.00     565,291.8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司已于
    2013 年注销宝丽华房地产,并在 2014 年完成土地转让事宜,彻底退出房地产开
    发业务,并逐步减少对外承接建筑施工业务。
           此外,公司自 2007 年以来开始涉足金融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电
    力主业盈利稳定、现金流阶段性丰富的特点,进行了金融投资业务的布局,适度
    加大了金融投资业务的规模,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深化了“产融结
    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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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力生产

    公司目前的电力生产分为两大板块——资源综合利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
和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分别由宝丽华电力和陆丰电力两家子公司经营。

    (1)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宝丽华电力主要经营资产为梅县荷树园电厂,拥有国家重点鼓励和支持发展
的资源综合利用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项目,属于新能源电力资源综合利用领域,
拥有目前国内运行最稳定、技术最成熟的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为报告期内宝新
能源主要收入、利润来源。

    梅县荷树园电厂总装机容量 147 万千瓦,均为燃烧煤矸石掺烧劣质煤的循环
流化床发电机组,已于 2012 年 10 月全面建成投产发电。

                               梅县荷树园电厂生产指标一览表

               项    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9 月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147.00       147.00        147.00          147.00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147.00       147.00        147.00          147.00

发电机组类型及功率(万千瓦)                       循环流化床机组 2×13.5+4×30

发电量(万千瓦时)                      857,295.84 780,838.74 700,642.34           501,097.60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807,473.56 738,359.16 658,784.60           473,583.20

机组利用小时(小时)                         5,822        5,312     4,766.27          3,408.83

批复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657        0.647        0.6185          0.5955

电力销售区域                                                广东电网

    梅县荷树园电厂所掺烧煤矸石来源为梅州市范围内历史遗弃的煤矸石,主要
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劣质煤供应来源主要为越南、印尼无烟煤和福建、江西无烟
煤。越南、印尼无烟煤则通过海运至汕头港,福建、江西无烟煤从产地直接运输
到电厂。梅县荷树园电厂所在的梅州市地处粤东北,与广东汕头、福建、江西相
毗邻,煤炭公路平均运输距离在 200 公里以内;此外宝丽华电力投资建设的梅县
荷树园电厂铁路专用线连接梅坎铁路。

    (2)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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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电力主要经营风电及火电项目。

    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远景规划包括陆丰甲湖湾海上风电场(145 万千
瓦)、陆丰甲湖湾陆上风电场(9.9 万千瓦)、陆丰甲湖湾电厂(8×1000MW 超超
临界发电机组)。陆上风电一期工程(24×2MW)已于 2009 年 12 月 22 日正式并
网发电。

    火电项目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
已于 2015 年 2 月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5〕
590 号)。作为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目前正在建设过程中,
预计 2017 年末建成投产发电。

                               陆丰电力风电生产指标一览表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1-9月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4.80        4.80          4.80          4.80

     权益装机容量(万千瓦)                 4.80        4.80          4.80          4.80

  发电机组类型及功率(万千瓦)                     德国瑞能风电机组24×0.2

       发电量(万千瓦时)               6,646.07     7,255.26    7,090.32       4,503.58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6,518.16     6,953.76    6,614.85       3,908.19

      机组利用小时(小时)                 1,385       1,512         1,477        938.25

批复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0.689       0.689         0.689         0.689

           电力销售区域                                   广东电网


    2.房地产开发

    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做强电力
生产核心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已退出房地产业务。报告期内,
公司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土地使用权转
让协议,处置了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并于 2013 年 4 月注销了从事房地
产开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筑施工

    宝新能源的建筑施工板块由宝丽华建设负责,该公司主要经营公路、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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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土石方基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建筑施工
等各项业务。

    宝丽华建设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施工设备,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
路基、装饰、玻璃幕墙、消防、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预拌商品混凝土三级资质,是梅州建筑企业获得资质等级最高及种
类最多的龙头企业,在梅州当地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主业竞争力,公司报告期内也在逐步淡出建筑施
工业务,除承担公司内部工程项目外,2014 年—2016 年上半年宝丽华建设未再
对外开展业务。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及发展趋势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为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根据中国证
监会 2012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
于“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行业代码:D44),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生产”(行业代码:D441)。


    1.电力生产行业基本情况

    (1)全国电力市场的供应情况

    电力生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行业,为国民经济各产业的健康
发展提供保障。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对电力需求的拉动,中国用电量平稳较快
增长,电力装机容量持续增大,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一批国家重点电源、电
网建设项目按期投产,发电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自 2009 年以来,我国
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的数据如下表:

                       装机容量                     发电量               全社会用电量
     年度              (万千瓦)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增长率(%)     数量     增长率(%)
   2009 年         87,410           10.26    36,812           6.67     36,595           6.44
   2010 年         96,641           10.56    42,278          14.85     41,999          14.76
   2011 年        106,253            9.95    47,306          11.89     47,026          11.97
   2012 年        114,676            7.93    49,865           5.41     49,658           5.6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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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125,768              9.67     53,721           7.73     53,423           7.58
    2014 年     137,018              8.95     56,045           4.33     55,637           4.14
    2015 年     150,828             10.08     58,106           3.68     55,500          -0.25
复合增长率(%)    9.52                 -       7.90              -       7.19              -
    注:2009 年至 2014 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表,2015 年数据来源于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5 年全社会用电量》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统计公报》。

       根据上表数据显示,中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等指标
年均复合增长率均超过 7%,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60 万千瓦、100 万千瓦等大容
量、高参数火力发电机组得到了广泛应用,使得我国火电发电效率大幅度提高,
同时发电成本大幅下降。

       在火电机组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中国发电机组结构调整亦不断加快,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中国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业
也取得了巨大进步,正在加快实现电源结构多元化和电力生产清洁化。近几年来,
中国通过提高环保标准,鼓励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节能性能优良的先进机组
加快建设、优先安排发电计划和优先上网销售等方式,逐步改善中国电源结构,
降低高污染、高耗能发电机组在中国电力供应中的比例。2013 年至 2015 年,中
国各机组类型的各年末装机容量和各年度发电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装机容量
            (万千瓦)      (%)        (万千瓦)       (%)    (万千瓦)        (%)
   火电           87,009       69.18           91,569        67.32       92,363        67.41
   水电           28,044       22.30           30,183        22.19       30,486        22.25
   风电            7,652        6.08            9,581         7.04        9,657         7.05
   核电            1,466        1.17            1,988         1.46        2,008         1.47
 太阳能            1,589        1.26            2,652         1.95        2,486         1.81
   其他              8.2        0.01               46         0.03           19         0.01
 合计           125,768       100.00         136,019        100.00     137,018           100
                数量                         数量                      数量
 发电量       (亿千瓦     比例(%)       (亿千瓦     比例(%) (亿千瓦          比例(%)
                时)                         时)                      时)
   火电           42,216         78.58         42,274       75.43        42,420          73.01
   水电            8,921         16.61         10,601       18.91        11,264          19.39
   风电            1,383          2.57          1,598         2.85         N.A            N.A
   核电            1,115          2.08          1,332         2.38        1,708           2.94
 太阳能               84          0.16            235         0.42         N.A            N.A
   其他              2.8          0.01              5         0.01         N.A            N.A
 合计             53,721        100.00         56,045          100       58,106            100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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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水电数据包含抽水蓄能的水电站,2013 年至 2014 年数据来源中电联全国电力
工业统计数据表,2015 年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
公报》,其中风电、太阳能和其他数据未披露。

    从上表可以看出,自 2013 年起,除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外,各类型发电机
组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均有不同比例的上升;同时,火力发电项目的装机容量占全
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的比重有所下降,但火力发电机组的发电量占电力生产行业
全口径发电量的比重均保持在 70%以上;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比重有所上升。

    (2)全国电力市场的需求情况

    电力生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走势息息相关。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
中国电力需求也保持着同步增长。下表为自 2009 年以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和
全社会用电量数据:

                               国内生产总值                           全社会用电量
     年度
                   数量(亿元)          增长率(%)       数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2009 年                     345,046              9.2                 36,595             6.44

   2010 年                     407,138             10.5                 41,999            14.76

   2011 年                     479,576              9.3                 47,026            11.97

   2012 年                     532,872              7.7                 49,658             5.60

   2013 年                     583,197              7.7                 53,423             7.58

   2014 年                     643,974              7.3                 55,637             4.14

   2015 年                     676,708              6.9                 55,500             -0.25
    注:2009 年-2014 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全社会用电量数据中
2009 年至 2014 年数据来源于中电联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表,2015 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来
源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社会用电量来源于国家
能源局发布的《2015 年全社会用电量》。
    根据《我国中长期发电能力及电力需求发展预测》,“2020 年以前,我国仍
然处于工业化高级阶段向初级发达经济阶段转型的过程中,电力需求将继续保持
较快速度增长,年均增速不会低于 6.0%,到 2020 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 7 至 8 万
亿千瓦时左右;2021 至 2030 年,我国将从发达经济阶段的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
过渡,电力需求年均增速将放缓到 3.5%左右,到 2030 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 10
至 11 万亿千瓦时左右;2031 至 2050 年,我国经济社会将处于高级发达经济阶
段,我国步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电力需求年均增速进一步放缓至 1.0%左右,
到 2050 年全国需电量将达到 12 至 15 万亿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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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中国电力生产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广东省电力市场的需求情况

    广东省作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省份之一,长期以来,其经济
发展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进而有效地拉动了广东省电力需求的迅猛增长。自
2009 年至 2015 年七年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从 3,609.40 亿千瓦时上升到
5,310.69 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6.54%。下表为自 2009 年以来,广东省
全省生产总值和用电量数据:

                        广东省生产总值                               广东省用电量
    年度
                  数量(亿元)    增长率(%)                数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2009 年                39,081.59                 9.5                   3,609.40            2.9
   2010 年                45,472.83                12.2                   4,060.13           12.5
   2011 年                52,673.59                10.0                   4,399.02            8.4
   2012 年                57,067.92                 8.2                   4,619.41            5.0
   2013 年                62,163.97                 8.5                   4,830.13            4.6
   2014 年                67,792.24                 7.8                   5,235.23            8.4
   2015 年                72,812.55                 8.0                   5,310,69            1.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 2009-2015 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以上数据表明,广东省经济长期以来保持较快增长,使得用电需求也保持着
良好增长态势。

    (4)广东省电力供应情况

    伴随着电力需求的持续增长,广东省电力供求矛盾逐渐凸显。在国家调整电
力结构、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背景下,广东省内电力供需缺口则更显突出。下
表为 2009-2015 年广东省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

                               广东省发电量                             广东省用电量
     年度
                  数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数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2009 年                    2,666.40               1.3                 3,609.40            2.9
    2010 年                    3,101.28              16.4                 4,060.13           12.5
    2011 年                    3,607.20              16.6                 4,399.02            8.4
    2012 年                    3,593.24               1.3                 4,619.41            5.0
    2013 年                    3,796.25               4.7                 4,830.13            4.6
    2014 年                    3,869.79               1.0                 5,235.23            8.4
    2015 年                    3900.21                0.4                 5,310.69            1.4
复合增长率(%)                    6.54                 -                     6.65              -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 2009-2015 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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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地处东部沿海,一次能源较为匮乏,能源的提供主要依靠以电力为主
的二次能源。随着广东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几
年的电力需求仍将不断增加。根据 2013 年《广东电网滚动规划研究》等研究成
果,预计未来 15 年内,广东全社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均将快速增长。

    根据上述研究成果,2020 年广东全社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分别
为 7,350 亿 kWh 和 135,500MW,“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5.8%和 6.0%;
预计 2025 年,全社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分别为 8,550 亿 kWh 和
160,000MW,“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3.0%和 3.4%;预计 2030 年全社
会用电量和全社会用电最高负荷分别为 9,600 亿 kWh 和 180,000MW,“十五五”
期间年均增长率分别为 2.3%和 2.4%。在省内已明确电源全部按规划建成投产的
情况下,但随着负荷的快速增长,自 2017 年开始,全省开始出现电力缺额,2017
年和 2020 年,广东省在充分接受西部电力的条件下,仍分别存在约 6,343MW 和
19,978MW 的电源空间(利用容量)。


    2.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和市场份额

    电力体制改革后,发电企业逐步形成了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以华能集团为
首的中央直属五大发电集团,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国国电、华电集团、
中电投集团,这五大集团是中国电源市场的主力军;第二梯队是以神华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为首的全国性电力公司,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
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
公司和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梯队为以广东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和
浙能电力为代表的区域性电力公司。

    (2)区域市场的竞争格局

    从广东省区域内市场来看,区域电力供应主要由本地发电和区外来电两部分
构成。其中,区外来电是指由电网从地区外统一调配的电力资源。区外来电占整
个地区总用电量的四分之一左右,2013 年至 2015 年区外来电占广东电网供电总
量的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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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社会用电量            外购电量               外购电量占
     期间
                  (亿千瓦时)          (亿千瓦时)       全社会用电量比例(%)
  2015 年度                 5,310.69             1,410.48                    26.56
  2014 年度                 5,235.23             1,365.44                    26.08
  2013 年度                 4,830.13             1,033.88                    21.40
    注:上述数据中全社会用电量来源于 2013-2015 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外购电量为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减去发电量。


    从上表可以看出,广东省 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外购电量分
别为 1,033.88 亿千瓦时、1,365.44 亿千瓦时和 1,410.48 亿千瓦时,复合增长率为
16.80%,远远高于广东省发电量复合增长率,亦高于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的复合
增长率。


    3.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宝新能源在资源综合利用、高效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发电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①公司采用循环流化床先进机组,燃用煤矸石掺烧劣质煤发电,保有多项
业内运营记录,其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的规模和运营水平已经处于该领域行业龙
头;其下属梅县荷树园电厂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单一的循环流化床电厂。②公
司是国内较早介入风电领域的公司,建起了国内第一批的海上测风塔并开展相关
的测风工作,相关资料填补了国内科学研究的空白。公司现正按照既定的长期发
展规划发展风力发电,力争未来迈入风电领域先进阵营。③公司利用陆丰市优越
的海域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全国最大的风电及高效节能燃煤发电并举、煤电储运
一体化的新能源基地——陆丰甲湖湾高效清洁能源基地,其中,总规划装机容量
800 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工程是该基地的核心项目,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奠定公
司在高效清洁能源发电领域的领先优势地位。

    (2)发行人竞争优势

    ①细分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民营电力上市公司,行业定位清晰,致力于高效清洁能源
的开发与利用,专注于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先进高效超超临界机组发电等高效清
洁能源发电领域业务。公司下属梅县荷树园电厂拥有国产首台首套 30 万千瓦等
级的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循环流化床机组,循环流化床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147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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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总装机容量为国内第一,领先优势明显;公司陆丰甲湖湾电厂规划及在
建的超超临界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800 万千瓦,机组技术的先进性与同行业可比企
业相较,也具备领先优势。公司通过专注于资源综合利用发电和超超临界机组发
电领域业务,奠定了在高效清洁能源发电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与同行业火力发
电上市公司相比,在该细分行业领域具有突出的领先优势和明显的差异化竞争优
势。

       ②区域市场战略地位优势

       公司所处地广东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电力负
荷中心之一,公司作为广东省主要的发电企业之一,兼具在高效清洁能源发电领
域的领先优势,其电力销售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潜力;此外,根据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布
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发改委《赣闽粤原中央
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明确指出要“增加位于贫困老区的发电企业年
度电量计划”,并将在广东省东西两翼分别建设沿海大型骨干电厂,形成支撑全
省发展的电力供应基地,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公司两大高效清洁能源基地均
位于上述广东东翼区域,亦处于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革命老区,因此,在该区域
市场战略地位显著,属于国家及省内政策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范围,相关项目列
为广东省重点工程项目,有利于公司发电业务的长远快速发展。

       ③资源综合利用机组政策支持优势

       梅县荷树园电厂发电机组采用国家鼓励的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根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
定》(发改能源〔2007〕141 号),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同时煤
矸石发电项目上网享受调度优先上网、优惠电价等政策,保证了下游客户需求的
相对稳定性和高于市场平均的利润水平。

       2015 年,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为 4,766.27 小
时,高于 2015 年全国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 3,969 小时 20.09 个百分点;同时
根据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东省发改委粤发改价格〔2015〕820 号文《广东省发
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广东省燃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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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发电企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 0.023 元(含税,下同),降价后含脱硫、
脱硝和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为 0.4505 元/千瓦时,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经本次电价调整后,公司的梅县荷树园电厂一、二、三期机组执行的上网电价为
0.5955 元/千瓦时,高于广东省标杆电价水平;2011 年 12 月 29 日,经广东省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公司下属宝丽华电力煤灰渣综合利用建材厂生产的煤灰
渣砖产品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2014 年 3 月 4 日,经广东省梅县国家税务局以
梅县国税减〔2014〕12 号文件批准,宝丽华电力煤灰渣综合利用建材厂生产的
煤灰渣砖产品在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免
征增值税。

    2015 年 6 月 1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
增值税优惠目录》,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该规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煤灰渣综合利用建材厂生产的煤灰渣砖
产品销售收入,不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而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
率 70%。

    ④技术和环保优势

    公司下属梅县荷树园电厂发电机组是项目立项及投运阶段国内最先进的机
组,代表了我国在循环流化床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领域的一流水平,使用煤
矸石劣质煤,解决煤矸石变废为宝、用以发电;同时粉煤灰用以制砖,可以形成
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循环流化床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将资源利用与企业发
展、污染治理相结合,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近
年来,荷树园电厂加大节能环保研发投入,精益求精,各项排放指标均远优于国
家标准及行业平均水平。

    ⑤管理优势

    公司作为民营电力企业,自上市以来,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长期规
范运作,是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广东十大和谐企业、广东省节能先进单位、广
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广东省 A 级纳税人,公司被广东证监局、深交所分类
监管评为“A”类上市公司;公司管理层人员精简、综合素质高,战略目标清晰,
经营决策高效,锐意进取又不失经营稳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注重股东回报,自上市第三年起坚持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迄今累计现金分
红金额达 23.17 亿元,市场及社会形象良好,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⑥长效激励机制优势

    公司注重人才,继 2006 年推出了股权激励计划后,2015 年 6 月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根据该计划,在 2015 年至 2024 年的十年内,公司将滚动设立十期独立存续的员
工持股计划。2015 年 6 月 5 日和 2016 年 5 月 24 日,公司已分别实施了第一期
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
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聚合优秀人才加盟,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行业与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上游行业与电力生产行业的关联性

    我国大部分发电装机容量由采用煤作为原材料的火电发电机组组成,火力发
电企业的上游主要是煤炭行业。煤炭是全球重要的一次能源之一。根据《BP 世
界能源统计年鉴 2015》,截至 2014 年底,世界煤炭已探明储量约 8,915.31 亿吨。
尽管全球煤炭资源储量丰富,但全球煤炭资源在各个国家分布却很不平衡。世界
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美国、俄罗斯、中国、澳大利亚、印度,上述五个国家的煤
炭资源量合计占世界总量的 72.44%。
    根据《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 2015》,2014 年世界煤炭产量已达到 39.34 亿
吨油当量,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2014 年中国燃煤产量为 18.45 亿吨
油当量,占全球煤炭总产量的 46.90%。中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华北和西北地
区,上述地区煤炭探明储量约占全国的 85%。与煤炭资源分布相对应,中国的煤
炭生产也集中于这些地区。地处中国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煤炭资源贫乏,煤炭
储量和产量占全国比例较低,中国煤炭产销不平衡问题非常突出。上述煤炭产销
不平衡问题容易造成煤炭运力短缺、运输成本高企。煤炭作为火电行业的主要原
料,其采购及运输成本是火电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煤炭市场


                                    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的景气程度对行业的盈利能力影响显著。由于煤炭行业产能过剩严重,且国外煤
炭成本低廉,使得近年来整体煤炭价格持续走低,价格下滑趋势使得火电企业成
本压力减轻,对缓解行业压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2.下游行业对电力行业的关联性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能源行业,与宏观经济增长情况息息相关,
且其需求增速和宏观经济增速具有较强的同向性。随着近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
逐步放缓(国内生产总值(年)同比增速由 2010 年的 10.60%下降到 2015 年的
6.90%),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第一产业创造 GDP 保持缓慢增速,第二
产业创造 GDP 逐渐下行,第三产业创造的 GDP 逐渐上扬),全国用电需求呈现
缓慢增长,总体上我国电力供应较为宽松。
    从行业下游情况来看,我国的电力消费以第二产业中的重工业消费为主。冶
金、化工、有色金属和建材四个行业为电力消耗的主要行业,四大高耗能产业电
力的消费量约占整个电力消费量的 40%。由于目前国家对能源资源紧缺、气候变
化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对于高耗能产业正在实施逐步的限制和改
造政策,四大电力消耗行业增长率正逐步回落,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持续下滑,
全社会用电量近年来增幅较小。在下游消费需求不足和前期电源投资产能持续释
放双重背景下,电力行业供大于求矛盾愈发突出。2015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5.55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0.52%,增速同比下降 3.25%。分产业来看,第一产
业用电量 0.10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第二产业用电量 4 万亿千瓦时,同
比下降 1.4%,是 40 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72.15%,
较上年下降 1.45 个百分点。其中,化工、建材、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
四大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同比下降 1.2 个百分点,是导致第二产业用电量下降、全
社会用电量低速增长的主要原因;第三产业用电量 0.7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7.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由上年的 12.06%提高至 12.90%;城乡居民生活用
电量 0.7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5.0%。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步
伐的加快以及居民用电水平的提高,拉动电力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正在从传统高
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生活用电转换,电力消费结构不断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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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电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和煤矸石,亦为公司电力生产的主要
         能源供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采购量                   采购量                        采购量                    采购量
                    (含税)                  (含税)                      (含税)                  (含税)
煤炭       157.78     80,154.31     226.86    131,861.10          270.31    183,437.05      279.52    191,860.23
煤矸石     243.78     28,766.52     347.49      50,386.20         375.76      62,000.10     441.99      77,790.57
  合计     401.56    108,920.83     574.35    182,247.30          646.07    245,437.15      721.51    269,650.80

             2.主要原材料采购及能源供应价格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能源)的平均采购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吨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煤炭(含税,含运费)                   508.02            581.25        678.61          686.40
         煤矸石(含税,含运费)                 118.00            145.00        165.00          176.00
         平均采购单价(含税,含
                                                271.24            317.31        379.89          373.73
         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陆海资源有限公司、潮州市亚太能源有限公司
         和汕头市冠泉经贸有限公司等煤炭贸易商,前 5 名供应商采购总金额占年度采购
         总额的比例超过 80%。煤炭供应商相互之间可取代性强,公司对单个供应商不存
         在严重依赖的情形。受供过于求的煤炭市场格局影响,公司近年来采购的煤炭成
         本也逐年下降,维护了公司电力业务板块盈利的稳定性。


         (五)主要产品产销及主要客户情况


             发行人的产品为电力,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如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产品             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
                                                                     (万千瓦时)        (万千瓦时)
                           2016年1-9月              243,411.26             505,601.17        477,491.39
             电力
                            2015年度                357,411.44             707,732.67        665,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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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            419,089.49            788,094.00        745,312.92
                     2013年度            476,085.36            863,941.91        813,991.72
      在电力销售方面,电力调度以区域电网内部调度为主。发行人供电区域为广
 东省,生产的火电电力全部销售给广东电网公司,风电电力销售给广东电网公司
 汕尾供电局。


 (六)发行人业务许可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持有与业务有关的资质或证书如下:

     证书名称               主体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限

电力业务许可证          宝丽华电力   1062606-00018          2006.9.22   2006.9.22-2026.9.21

电力业务许可证          陆丰电力     1062610-00901          2010.6.4    2010.6.4-2030.6.3

                                     (粤)JZ 安许证字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宝丽华建设                          2014.5.13   2014.5.13-2017.5.13
                                     〔2014〕000753 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宝丽华建设   D344075879             2016.4.29   2016.4.29-2021.4.29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宝丽华建设   D144058541             2016.3.14   2016.3.14-2021.3.14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宝丽华建设   D244044206             2016.2.12   2016.2.12-2021.2.12


 九、金融投资业务概况

      公司基于电力核心主业规模持续增长、盈利稳定且盈利能力较强的优势,针
 对电力主业现金流阶段性较为丰富的特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开拓
 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自 2007 年开始进入金融投资业,以稳健试点的方式逐步
 介入金融投资业务,其发展历程如下:
      (1)自 2007 年至今,公司先后投资了长城证券、南粤银行、国金基金、华
 泰保险等金融企业股权,并自 2013 年起积极筹建客商银行,进行金融产业的资
 源布局;
      (2)公司于 2008 年 1 月设立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主要从事证券投资业务,2016 年 6 月 23 日,更名为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3)2009 年公司明确提出“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
 公司在持续扩大和提升电力主业规模及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完成了对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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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彻底退出和建筑施工业务的大规模收缩,进一步突出了电力核心主业地位,并
适度加大了金融投资业务规模;
    (4)2015 年初,公司明确了“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双核心主
业,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实现电
力、金融两大主业的联动发展”的发展目标,在优先确保电力核心主业重大项目
投资的前提下,在原有 3 亿元证券投资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 10 亿元的投资额度:
    (5)2016 年,公司先后设立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 90%)、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比 100%),积极探索各金融业态,打造“宝新金
控”大金融平台。
    公司金融投资业务具体包括对外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和证券投资两项业
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自 2007 年开始进入金融投资业,以稳健试
点的方式有序开展金融投资业务,并逐步明确了“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控’
双核心主业,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
实现电力、金融两大主业的联动发展”的发展目标,在优先确保电力核心主业重
大项目投资的前提下,公司金融投资业务投资规模也稳步扩大,概况如下:


(一)对外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

    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业务以对金融企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为主,自
2007 年投资参股长城证券以来,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合计持有长城证券、
南粤银行、国金基金、华泰保险等金融企业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14.44 亿元;
2016 年 7 月,公司出资 5,000 万元对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
持有其 5%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
办理中。同时,公司通过向南粤银行、国金基金等公司派驻董事、监事,参与董
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了解并熟悉了相关金融企业的行业规律和运作机制,
为公司进行金融产业布局进一步积累经验。

    在对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之外,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宝
新资产合计持有百合网股份账面价值为 9.83 亿元,持股比例为 26.42%,为百合
网第一大股东。公司对百合网股权的投资,一是希望能够分享百合网作为国内婚
姻生活服务供应商的领导者未来价值成长带来的投资收益,二是希望借助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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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能够与百合网开展合作,为百合网的线上线下客户提供婚礼筹办、购置婚房
等方面的消费金融服务,从而深入贯彻公司“产融结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打
造“互联网+”新业态,构筑公司金融业务与新兴互联网业态的交互与融合。2016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 3,150 万
元认购百合网定向发行股票 1,000 万股。该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持有百合网
的股权比例将降至 21.33%,仍为百合网第一大股东。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3 年末       2014 年末         2015 年末         2016 年 9 月末

长城证券               21,000.00       21,000.00         30,707.25             30,707.25

南粤银行               70,332.77       95,404.52         95,404.52             95,404.52

国金基金                3,460.00        3,460.00          3,460.00              3,460.00

华泰保险                       -               -                  -            14,850.00

宝善投资(注)                 -               -         20,000.00                         -

百合网                         -               -          5,000.00             97,828.56

     合计              94,792.77      119,864.52        154,571.77            242,250.33

    注:201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资产出资 2 亿元与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梅州宝善联

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善投资”)。根据《合伙协议》,宝新资产作为有限

合伙人,享有年化收益率 10%的预期固定收益和超额收益的 10%,不参与合伙企业管理。

2016 年上半年,宝新资产将持有的宝善投资的财产份额,以 22,8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

海静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方面,公司证券投资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宝新资产负责运营。2015
年初,公司基于 “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双核心主业,全力构建涵盖银
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实现电力、金融两大主业的
联动发展”的发展目标,在优先确保电力核心主业重大项目投资的前提下,授予
公司董事会不超过 13 亿元的证券投资额度。在投资资金额度范围内,宝新资产
可根据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自主交易,其他重大投资需根据权限上报董事长或董事
会审批。公司证券投资品种主要为上市公司股票、基金、债券、券商理财产品(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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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证券衍生品)。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2016年9月30日     2015年12月31        2014年12月       2013年12月
      项       目
                            /2016年1-9月          日/2015年      31日/2014年     31日/2013年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63,013.79            50,836.65       31,333.41       29,196.5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245.91            50,833.42       11,657.99       28,573.25
(万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3,767.88                 3.24       19,675.42          623.28

资产(万元)

期末账面价值占期末总
                                    4.80%               5.24%           3.28%           2.96%
资产的比例

证券投资收益(万元)              2,083.98            8,601.02       20,418.89        5,131.36

证券投资收益占当期利
                                    2.82%              10.09%          15.19%           3.55%
润总额的比例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证券投资余额为 6.30 亿元,包括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3.92 亿元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2.38 亿元。其中,风险相对较
大的二级市场股票投资规模始终控制在相对较低水平。


(三)债券存续期内公司金融投资业务发展规划

     若公司能获批并成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将在优先确
保做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的基础上,继续做精做优金融投资业务,未来几年金融
投资业务管理计划如下:


     1. 对外股权投资(非上市公司)

     公司目前暂无退出或缩减该项业务的计划,并将加强对现有的被投资企业股
权的投资管理。债券存续期内,公司的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将继续以稳健经营原则
为指导,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和市场标的的具体情况,围绕公司金融业务的发
展有序开展。其中,公司将重点推进客商银行的筹建工作。公司筹建客商银行工
作已获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并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11 月以《关于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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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请示》(粤府〔2013〕109 号)上报国务院,于 2014
年 12 月以《关于商请支持筹建广东客商银行的函》(粤府函〔2014〕272 号)致
函中国银监会;于 2016 年 1 月以《关于商请批准筹建广东客商银行的函》(粤府
函〔2016〕17 号)上报中国银监会,将客商银行作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筹建的首
选意向。作为未来公司金融业务板块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拟出资 6 亿元,占客
商银行总股本的 30%,为其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
    未来几年,公司将审慎选择对外股权投资标的,并使公司对外股权投资规模
保持在合理适度的范围内,原则上对外股权投资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 证券投资

    公司 2016 年证券投资规模将维持在董事会授予的投资额度以内,未来几年,
公司将视证券市场形势对投资额度进行适度调整,并继续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
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金融投资业务风险控制

    针对金融投资业务风险,公司将继续严格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通过引
进金融投资专业人才、进一步健全和加强风控管理制度等方式,控制金融投资业
务水平,确保金融投资业务得到健康长远发展。
    公司的金融投资业务由公司投资部及全资子公司宝新资产负责。公司制定了
《投资管理制度》及《投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
的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
投资风险的控制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宝新资产亦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投资决策制度。
    公司秉承“价值挖掘、兼顾趋势,严控风险、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在《投
资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风险管理流程。报告期内,公司金融投资的内部控
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亦未因此造成重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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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公司治理及运行情况

    宝新能源已经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股东大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
事 1 人,依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发行人运行状况实施监督,依法维护公司
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负责主持发行人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最近三年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加强信
息披露工作,形成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经营层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机制。报
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是广东省内少数连年获广东省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考评双“A”
的企业之一。


十一、发行人合规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
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规范经营,未被列入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
单,亦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合规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均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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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序,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在报告期内勤勉、忠实地履行义务,未受到
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电力生产,业务活动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与控股股东
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分开,机构
和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管理等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规干预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十三、发行人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
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信息披露事务的安排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临时)报告披露、投资者关
系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保证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
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安排

    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上市地交易所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制定
相应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聘请安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处理本次

                                  6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务和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与其签订本次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并共同制定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现场接
待、电话咨询、公司邮箱和邮寄资料等。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
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确保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有专人接听,并通过有效形式
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三)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机构及人员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司证券
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人员管理日常事务。
    负责部门:证券部
    联系人:刘沣、罗丽萍
    电话:0753-2511298,020-38773338
    传真:0753-2511398,020-38770958
    Email:bxnygd@sina.com
    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广州市天河北路中信广场 61 楼 01-03 号
    邮编:514788,5106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渠道查阅公司的有关信息。同时,公司还
将公开披露资料的全文放置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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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银行授信的情况

      发行人经营稳健,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的银行授信总额度合计 125.63 亿元,其中未
  使用授信余额 79.78 亿元。发行人拥有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16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发生银行贷款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融资
  违约或延期支付本金的情形。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的资信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最近三年未曾发生
  严重违约的情形。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已公开发行的中期票据合计 9.5 亿元。发行
  人最近三年未曾出现公开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
  事实。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
  况如下表:
发行主体   债券类别      债券名称      发行日    金额       期限      票面利率    偿还情况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                                               未到期,
宝新能源   公司债券                    2016.11   20 亿       5年        3.73%
                       发行公司债券                                               未偿还
                        (第一期)
                       2015 年第一期                                              未到期,
宝新能源   中期票据                    2015.6    6亿         5年        6.5%
                          中期票据                                                未偿还
                       2015 年第二期                                              未到期,
宝新能源   中期票据                    2015.9    3.5 亿      5年         6%
                          中期票据                                                未偿还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公司债
  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70,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尚余募集资金 128,1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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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保障
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根据计划和公司经营
需求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一致。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出具的《广东宝丽华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 级、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次上海新世纪评级主要依据《电
力行业信用评级方法》对宝新能源进行评级,从业务风险和财务风险两个维度,
依行业内企业信用所涉及的历史和现在信息,对行业内企业的信用质量和信用稳
定性进行定量和定性的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充分考虑行业内企业所能够获
得的股东、所属集团和政府的信用支持,综合评定宝新能源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并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出具了《广东
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
宝新能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信用评级结果较 2015 年发行中期票据的主体
信用评级结果有所上升。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的比例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 30.00 亿元,占公司
2016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36.84%,未超过最近一期
末净资产的 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财务指标
                                 9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3.00           1.02          1.68           1.97
  速动比率                               2.89           0.96          1.60           1.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34.43%        35.87%        29.51%         41.76%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7.96%        47.86%        47.53%         53.57%
          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5.39           4.30          5.99           5.85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6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
用的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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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以下信息及财务数据主要摘自发行人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6 年 1-9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

                 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
            的了解,请参照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
            的信息披露网站。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及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2014)京会兴审字第 03010002 号、(2015)京会兴审
            字第 03000001 号、(2016)京会兴审字第 03020001 号和(2016)京会兴审字第
            0302002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
            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本募集说明书摘
            要披露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发 行人及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48,665,405.71        2,171,252,541.38    1,268,879,463.80   2,103,364,011.97    2,095,791,973.01

以公允价值计量        237,678,816.64         735,374,103.58           32,365.00     196,754,165.02            6,232,823.32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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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应收账款              309,839,371.48         312,805,756.10      269,537,888.98     348,892,517.50      493,728,986.37

应收股利                            -         54,470,359.30                    -                  -                      -

其他应收款             13,769,667.82           7,019,345.44         7,511,305.60        441,816.30             608,571.19

存货                  126,721,581.50         153,259,754.35       98,869,460.31     128,114,736.55      487,698,940.26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32,440,054.08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36,286,417.87        1,400,318,230.80         100,000.00                   -           8,085,620.06

流动资产合计        3,472,961,261.02        4,834,500,090.95    1,644,930,483.69   2,810,007,301.42    3,092,146,914.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1,836,676,749.61        1,943,693,082.44    2,054,051,857.76   1,315,225,050.65    1,233,660,140.35
产

长期应收款            190,000,000.00                       -                                      -       89,830,133.77

长期股权投资          981,785,568.29

投资性房地产                        -                      -                                      -           9,743,338.69

固定资产            3,788,962,881.06        3,889,865,191.93    4,041,125,759.16   4,405,591,727.12    4,820,257,150.90

在建工程            1,339,892,824.71        1,062,075,267.97     899,994,997.00     557,936,078.73      226,299,506.39

无形资产              563,600,477.01         566,791,086.75      542,751,496.29     383,443,817.00      323,334,225.79

长期待摊费用            2,361,813.49           2,519,190.99         2,833,946.00        451,880.00             534,04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436,813.02          69,163,221.88       57,770,590.82      36,372,912.18        36,179,01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77,088,881.01         462,135,324.35      458,069,099.21      46,548,219.51        44,293,694.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652,806,008.20        7,996,242,366.31    8,056,597,746.24   6,745,569,685.19    6,784,131,241.64

资产总计           13,125,767,269.22    12,830,742,457.26       9,701,528,229.93   9,555,576,986.61    9,876,278,155.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5,500,000.00         386,000,000.00      679,000,000.00     329,600,000.00      436,000,000.00

应付票据                            -                      -                   -                  -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96,185,920.37         113,680,036.60       25,210,705.07     101,694,987.74      126,150,695.56

预收款项                            -                      -                   -                  -     263,88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          6,607,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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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236,949,765.48         237,259,731.60       235,110,763.33      210,519,491.81      177,500,998.92

应付利息                  18,207,743.31          24,009,218.91        58,205,646.67       32,419,218.08       31,969,021.63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27,290,057.25          35,379,561.10        43,568,828.51       72,122,822.45      194,671,74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           294,920,000.00
                                                294,920,000.00       577,460,000.00      925,040,000.00      317,040,000.00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59,053,486.41        1,097,855,548.21     1,618,555,943.58    1,671,396,520.08    1,567,212,463.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59,944,000.00        2,783,674,000.00     2,051,134,000.00    2,453,074,000.00    2,693,364,000.00

应付债券                 947,653,211.44         947,973,814.17       946,566,032.21      400,000,000.00     1,000,000,000.00

递延收益                   2,369,000.00           2,369,000.00          1,243,000.00        1,471,000.00          1,699,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17,961.57          11,196,387.31        25,797,628.33       15,778,941.02       28,455,383.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23,184,173.01        3,745,213,201.48     3,024,740,660.54    2,870,323,941.02    3,723,518,383.45

负债合计               4,982,237,659.42        4,843,068,749.69     4,643,296,604.12    4,541,720,461.10    5,290,730,846.7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75,887,862.00        2,175,887,862.00     1,726,612,500.00    1,726,612,500.00    1,726,612,500.00

资本公积               2,944,830,080.08        2,944,830,080.08      329,087,442.08      329,087,442.08      329,087,442.08

其他综合收益            -174,531,432.13        -165,911,444.84        -71,771,638.07      10,184,911.79       85,366,150.35

盈余公积                 719,019,572.84         719,019,572.84       719,019,572.84      650,948,629.54      549,609,800.01

未分配利润             2,476,338,407.27        2,313,856,474.05     2,355,283,748.96    2,297,023,042.10    1,894,871,416.65

归属于母公司所
                       8,141,544,490.06        7,987,682,544.13     5,058,231,625.81    5,013,856,525.51    4,585,547,309.09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损益                1,985,119.74              -8,836.56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43,529,609.80        7,987,673,707.57     5,058,231,625.81    5,013,856,525.51    4,585,547,309.09

负债和所有者权
                      13,125,767,269.22      12,830,742,457.26      9,701,528,229.93    9,555,576,986.61    9,876,278,155.85
益总计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6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
                            9 月 30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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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5,476,263.56       107,136,069.76      297,389,833.72     594,366,701.84    1,164,743,381.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94,766,566.62       599,925,833.58           32,365.00     116,292,273.56        6,232,823.32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                    -                   -                  -      44,843,944.08

应收股利                              -       54,470,359.30

其他应收款              455,204,487.52       596,664,121.75     1,064,620,711.50    683,905,000.00      341,905,000.00

存货                                  -                    -                   -                  -     328,428,261.4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32,440,054.08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6,270,401.04           318,230.80                    -                  -       8,085,620.06

流动资产合计            711,717,718.74      1,358,514,615.19    1,362,042,910.22   1,427,004,029.48   1,894,239,030.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85,947,492.66      1,699,387,443.34    1,600,861,344.46   1,198,645,180.50     947,927,680.50

长期应收款                            -                    -                   -                  -      89,830,133.77

长期股权投资          6,942,513,948.95      6,060,518,826.70    2,577,500,826.70   2,577,500,826.70   2,577,500,826.70

投资性房地产                          -                    -                   -                  -      19,883,174.74

固定资产                  4,246,999.41         4,500,832.60         4,841,260.22         60,627.55            181,349.26

在建工程                137,342,078.42       120,439,165.80       79,406,040.55                   -                    -

无形资产                 76,185,457.56        76,496,970.27       77,119,995.69      78,366,046.53       11,119,132.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7,682,720.94      10,868,771.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1,500,000.00                     -     133,65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27,735,977.00      7,961,343,238.71    4,473,379,467.62   3,862,255,402.22   3,657,311,068.52

资产总计              9,639,453,695.74      9,319,857,853.90    5,835,422,377.84   5,289,259,431.70   5,551,550,098.68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                    -                   -        145,432.00        7,758,434.69

预收款项                              -                    -                   -                  -     263,880,000.00

应交税费                 31,562,878.38        28,763,857.40       24,881,808.49      14,668,421.12        7,788,613.17

应付利息                 12,468,717.72        18,386,750.51       52,058,518.39      24,062,000.09       23,226,166.73

应付股利                              -                    -                   -                  -                    -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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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付款             2,326,727,432.68      1,988,386,907.16     669,917,284.46      509,562,033.75         1,015,863,855.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400,000,000.00      600,000,000.00                        -
 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70,759,028.78      2,035,537,515.07    1,146,857,611.34    1,148,437,886.96        1,318,517,069.70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947,653,211.44       947,973,814.17      946,566,032.21      400,000,000.00         1,000,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2,383,970.4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7,653,211.44       947,973,814.17      946,566,032.21      412,383,970.42         1,000,000,000.00

 负债合计               3,318,412,240.22      2,983,511,329.24    2,093,423,643.55    1,560,821,857.38        2,318,517,069.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175,887,862.00      2,175,887,862.00    1,726,612,500.00    1,726,612,500.00        1,726,612,500.00

 资本公积               2,944,830,080.08      2,944,830,080.08     329,087,442.08      329,087,442.08          329,087,442.08

 其他综合收益            -212,578,374.84      -199,138,424.16     -149,164,523.04                     -                      -

 盈余公积                 452,778,250.97       452,778,250.97      452,778,250.97      384,707,307.67          283,368,478.14

 未分配利润               960,123,637.31       961,988,755.77     1,382,685,064.28    1,288,030,324.57         893,964,608.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21,041,455.52      6,336,346,524.66    3,741,998,734.29    3,728,437,574.32        3,233,033,028.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9,639,453,695.74      9,319,857,853.90    5,835,422,377.84    5,289,259,431.70        5,551,550,098.68
 总计


               (二)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434,112,610.26     1,621,574,462.88     3,574,114,397.35     4,697,106,692.91        5,655,572,708.69

其中:营业收入           2,434,112,610.26     1,621,574,462.88     3,574,114,397.35     4,697,106,692.91        5,655,572,708.69

二、营业总成本           1,801,053,661.08     1,200,491,436.44     2,851,833,777.95     3,600,392,650.05        4,275,593,525.06

其中:营业成本           1,448,949,741.91       950,549,872.40     2,314,779,055.37     3,091,058,255.91        3,692,116,603.5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123,166.03         18,491,183.02        42,726,982.49      163,403,826.01          158,008,205.27

销售费用                     4,048,230.80          2,883,611.10        2,078,146.80                       -                      -

管理费用                  198,975,584.89        153,094,691.33       304,910,412.54      132,622,376.43          114,186,077.95


                                                             6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财务费用                    110,977,660.24       74,543,069.27   218,769,760.72     226,441,538.28      275,392,283.27

资产减值损失                 10,979,277.21         929,009.32    -31,430,579.97     -13,133,346.58          35,890,355.0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           2,289,310.42      -2,608,688.46   -48,692,415.53      48,979,942.21            -425,792.58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100,020,369.47       92,016,772.89   186,136,931.97     204,513,692.47          96,081,185.42
“-”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
                            735,368,629.07      510,491,110.87   859,725,135.84   1,350,207,677.54    1,475,634,576.47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137,289.05       6,991,970.00     1,580,519.48       2,315,271.29           2,968,350.44

减:营业外支出                 2,409,400.00       1,500,000.00     9,183,247.55       8,418,724.59          34,173,403.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                  -        60,627.55         156,934.59            123,403.54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
                            740,096,518.12      515,983,080.87   852,122,407.77   1,344,104,224.24    1,444,429,523.37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3,879,167.67      122,241,619.94   207,807,007.61     322,630,019.26      337,093,223.93

五、净利润(净亏损
                            556,217,350.45      393,741,460.93   644,315,400.16   1,021,474,204.98    1,107,336,299.44
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556,232,230.71      393,750,297.49   644,315,400.16   1,021,474,204.98    1,107,336,299.44
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4,880.26          -8,836.56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
                            -102,759,794.06     -94,139,806.77   -81,956,549.86     -75,181,238.56      -82,818,124.65
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02,759,794.06     -94,139,806.77   -81,956,549.86     -75,181,238.56      -82,818,124.65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                     -

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02,759,794.06     -94,139,806.77   -81,956,549.86     -75,181,238.56      -82,818,124.65

收益


                                                            70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2,759,794.06      -94,139,806.77       -81,956,549.86     -75,181,238.56       -82,818,124.6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453,457,556.39       299,601,654.16       562,358,850.30     946,292,966.42     1,024,518,174.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453,472,436.65       299,610,490.72       562,358,850.30     946,292,966.42     1,024,518,174.79
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14,880.26           -8,836.56                    -                   -                     -
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8                0.21                 0.37                0.59                  0.64
(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8                0.21                 0.37                0.59                  0.64
(元/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营业收入                               -                    -                 -     506,211,800.00         893,474,000.00

减:营业成本                               -                    -                 -     281,367,369.85         588,631,903.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75.73           -1,575.73        2,531,160.23      114,687,470.34         118,572,270.41

管理费用                    60,180,547.95        49,941,619.86      105,239,287.83       31,012,967.58          33,378,597.02

财务费用                     -9,876,885.99       -8,801,383.97       -10,655,866.62     -34,062,176.67         -23,397,663.48

资产减值损失                   435,756.30           353,458.50       -30,377,425.24     -12,477,025.67          41,197,127.9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46,721.10        -3,091,598.58       -49,515,531.70      49,803,058.38            -425,792.58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63,207,266.86        59,064,981.13      792,321,498.97      883,310,260.96         480,093,457.01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
                            12,616,145.43        14,481,263.89      676,068,811.07    1,058,796,513.91         614,759,428.81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             1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                    -        60,627.55           84,640.3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                    -        60,627.55           84,640.33                      -


                                                            7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
                               12,616,145.43      14,481,263.89     676,008,183.52     1,058,711,873.58        614,769,428.81
 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4,701,249.49      45,323,578.24          11,138,491.66

 四、净利润(净亏损
                               12,616,145.43      14,481,263.89     680,709,433.01     1,013,388,295.34        603,630,937.15
 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63,413,851.80     -49,973,901.12     -149,164,523.04                   -                     -
 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                     -

 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63,413,851.80     -49,973,901.12     -149,164,523.04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3,413,851.80     -49,973,901.12     -149,164,523.0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797,706.37     -35,492,637.23     531,544,909.97     1,013,388,295.34        603,630,937.15


                  (三)现金流量表


                      1.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2,807,385,686.21    1,950,067,205.36   4,261,633,595.12    5,278,206,768.08       6,861,769,224.85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6,138,003.01      25,479,330.19       29,635,305.25       43,615,173.44         18,083,605.59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3,523,689.22    1,975,546,535.55   4,291,268,900.37    5,321,821,941.52       6,879,852,830.4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1,196,751,358.96     777,307,129.40    2,148,760,539.37    2,667,997,133.40       3,099,094,481.33
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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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164,362,177.88      124,546,390.06        254,191,043.56     139,330,694.56         107,947,838.43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88,767,299.79      328,271,123.98        632,974,240.40     773,781,535.44         827,204,633.0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82,352,769.74       48,832,409.26        109,935,864.53     116,158,389.22         110,165,115.97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32,233,606.37    1,278,957,052.70      3,145,861,687.86    3,697,267,752.62       4,144,412,06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11,290,082.85      696,589,482.85      1,145,407,212.51    1,624,554,188.90       2,735,440,761.62
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3,565,495.12      650,449,356.05      1,113,101,693.53    1,102,245,549.27        475,760,308.6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86,565,820.13       27,157,005.73         63,718,860.26     124,629,547.76          65,417,025.17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                   -     15,000,000.00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66,109,341.68      71,985,353.70         139,301,113.25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0,131,315.25      677,606,361.78      1,242,929,895.47    1,313,860,450.73        680,478,447.0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1,048,593,943.39      528,522,013.82        793,910,121.28     456,781,482.72         316,327,171.34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87,003,086.94    2,592,318,145.13      1,824,687,936.57    1,345,709,365.76        328,407,136.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516,400.00          516,400.00                      -        430,000.00          15,745,855.77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36,113,430.33    3,121,356,558.95      2,618,598,057.85    1,802,920,848.48        660,480,163.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595,982,115.08   -2,443,750,197.17     -1,375,668,162.38   -489,060,397.75          19,998,283.92
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70,999,997.80    3,068,999,997.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5,500,000.00    1,257,000,000.00      1,139,155,681.85     521,100,000.00        1,024,000,000.00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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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9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6,499,997.80        4,325,999,997.80      2,089,155,681.85     521,100,000.00       1,02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72,730,000.00        1,100,000,000.00      1,939,275,681.85     859,790,000.00       1,560,7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634,776,425.86         573,000,608.10        748,253,598.30      786,661,752.19        554,425,502.57
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5,031,997.80           3,981,997.80           5,85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12,538,423.66        1,676,982,605.90      2,693,379,280.15   1,649,451,752.19       2,118,165,502.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763,961,574.14        2,649,017,391.90      -604,223,598.30    -1,128,351,752.19   -1,094,165,502.57
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79,269,541.91         901,856,677.58       -834,484,548.17        7,142,038.96       1,661,273,542.97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1,268,449,463.80        1,268,449,463.80      2,102,934,011.97   2,095,791,973.01        434,518,430.04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347,719,005.71        2,170,306,141.38      1,268,449,463.80   2,102,934,011.97       2,095,791,973.01
物余额


                      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                     -                  -     276,088,000.00       1,173,421,898.00
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360,616,646.37       1,872,524,624.32        471,564,441.41     296,179,705.55         191,857,048.28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0,616,646.37       1,872,524,624.32        471,564,441.41     572,267,705.55       1,365,278,946.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                     -                  -        6,455,398.16          6,233,177.13
的现金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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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33,672,744.88          29,239,904.41       58,225,998.43       10,260,026.87         9,116,615.88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63,859.28           2,577,133.89       14,790,174.78      131,164,263.40       149,846,327.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9,787,011.69          57,977,316.40      639,031,078.28    1,074,793,836.17       297,394,964.57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823,615.85          89,794,354.70      712,047,251.49    1,222,673,524.60       462,591,085.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274,793,030.52       1,782,730,269.62     -240,482,810.08     -650,405,819.05       902,687,860.7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24,875,853.75          95,501,127.44      368,688,083.89      323,474,601.64       182,209,077.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51,936.44           3,211,860.64      756,840,472.23      883,058,079.25       463,359,725.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                    -                  -      15,000,000.00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66,109,341.68       71,985,353.70       129,301,113.25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5,527,790.19          98,712,988.08     1,191,637,897.80   1,293,518,034.59       774,869,915.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62,621,315.00          42,780,155.00       63,824,838.55        1,128,833.20         6,720,000.00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13,323,503.47       4,194,743,137.70      951,493,367.29      634,196,311.79       15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75,944,818.47       4,237,523,292.70     1,015,318,205.84     635,325,144.99       156,72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590,417,028.28       -4,138,810,304.62     176,319,691.96      658,192,889.60       618,149,915.71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068,999,997.80       3,068,999,997.8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95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68,999,997.80       3,068,999,997.80      95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600,000,000.00                    -       6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520,257,572.40         499,191,728.96      578,163,750.00      578,163,750.00       320,715,296.25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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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5,031,997.80          3,981,997.80               4,650,000.00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5,289,570.20        903,173,726.76        1,182,813,750.00          578,163,750.00       383,715,296.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143,710,427.60       2,165,826,271.04        -232,813,750.00          -578,163,750.00      -383,715,296.25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                    -                                             -                    -
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71,913,570.16       -190,253,763.96         -296,976,868.12          -570,376,679.45   1,137,122,480.25
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297,389,833.72        297,389,833.72          594,366,701.84      1,164,743,381.29          27,620,901.04
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125,476,263.56        107,136,069.76          297,389,833.72          594,366,701.84    1,164,743,381.29
物余额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如下表所示:

          控制关系                   公司全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                     -        217,588.7862

          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                100%                189,000

          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                100%                  6,000

          子公司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省陆丰市                100%             338,501.80

          子公司         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                100%                 30,000

          子公司         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陆丰市                100%                 10,000

          子公司         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100%                 30,000

          子公司         广东信用宝征信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                 9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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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13 年,公司原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
     手续,所以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6 年 1-9 月,公司因投资设立子公司而增加合并对象——广东信用宝
     征信管理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和宝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另
     外,公司原合并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更名为广东宝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16-9-30/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2016 年 1-9 月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总资产(亿元)               131.26          128.31           97.02           95.56              98.76

应收账款(亿元)               3.10             3.13           2.70            3.49               4.94

其他应收款(亿元)            0.138           0.070           0.075           0.004              0.006

应付债券(亿元)               9.48             9.48           9.47            4.00              10.00

总负债(亿元)                49.82           48.43           46.43           45.42              52.91

全部债务(亿元)              45.88           44.13           42.54           41.08              44.66

所有者权益(亿元)            81.44           79.88           50.58           50.14              45.86

营业总收入(亿元)            24.34           16.22           35.74           46.97              56.56

利润总额(亿元)               7.40             5.16           8.52           13.44              14.44

净利润(亿元)                 5.56             3.94           6.44           10.21              11.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5.08             3.59           5.84            8.44              10.61
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56             3.94           6.44           10.21              11.07
的净利润(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08             3.59           5.84            8.44              10.61

的净利润(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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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
                                  9.11    6.97        11.45            16.25              27.35
量净额(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35.96   -24.44       -13.76            -4.89              0.20
量净额(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
                                 27.64   26.49         -6.04           -11.28             -10.94
量净额(亿元)

流动比率                          3.00    4.40          1.02            1.68               1.97

速动比率                          2.89    4.26          0.96            1.60               1.66

资产负债率(%)                  37.96   37.75        47.86            47.53              53.57

债务资本比率(%)                36.04   35.58        45.68            45.03              49.34

营业毛利率(%)                  40.47   41.38        35.23            34.19              34.72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6.75    5.39        11.43            16.60              17.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13    6.32        12.91            21.70              26.42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42    5.76        11.70            17.93              25.32

率(%)

利息保障倍数                      5.39    5.39          4.30            5.99               5.85

EBITDA(亿元)                   12.00    8.22        15.25            20.45              21.7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26    0.19         0.36             0.50               0.49
EBITDA 利息倍数                   7.39    7.31         5.96             7.60               7.31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
                                  5.61    6.19          4.48            6.04               9.19
数

应收账款周转率                    7.69   10.88        11.29            10.85               9.80

存货周转率                       10.35   15.08        20.40            10.04               5.30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
                                  0.42    0.32          0.66            0.94               1.58
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4    0.41         -0.48            0.00               0.96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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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对外担保总额
                              36.40       34.65              29.08         31.08              34.66
(亿元)

对内对外担保总额占
                              44.70       43.37              57.48         61.98              75.59
净资产比例(%)

对内对外抵质押资产
                              35.04       21.55              15.78         17.52              30.19
总额(亿元)

抵质押资产占净资产
                              43.03       26.98              31.20         34.94              65.83
比例(%)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已年化处理。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
     利息支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原值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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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3%              0.28            0.28
 2016 年
  1-9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7.42%              0.26            0.2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32%              0.21            0.21
 2016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5.76%              0.19            0.1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91%              0.37            0.37
 2015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70%              0.34            0.3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0%              0.59            0.59
 2014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7.93%              0.49            0.4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42%              0.64            0.64
 2013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5.32%              0.61            0.6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1. 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
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
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 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
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
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
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
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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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
 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6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全称:“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
 简称:“16 宝新 01”),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
 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公司债务规模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补充流动
 资金规模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需求,
 本着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

      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成本及债务到期时间,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公司债务
 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本期债券拟偿还的债务明细如下: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偿还金额(万元)          到期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梅州分行              6,000.00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            6,000.00    2017 年 09 月 17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            5,000.00    2017 年 10 月 30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            5,000.00    2017 年 11 月 03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           10,000.00    2017 年 11 月 21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0,000.00    2017 年 11 月 27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            4,900.00    2018 年 08 月 25 日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梅州分行            3,100.00    2017 年 04 月 11 日
                    合计                                50,000.00




                                         8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的债务,不存在子公司其他股东需同比例偿还相
关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股东贷款或银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在下属
子公司间进行有效调配,下属子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到期前偿还股东贷款或委托贷
款。如果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偿还以上债务的资金需要,公
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电力主
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运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本身具备较强的获取经营性流动
资金能力,但原有项目贷款期限较长,且由于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正在
建设中,前期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经营规模也将持续扩大,造成公司阶段性流动
资金缺口,同时,公司电力主业的日常运营也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周转。因此,
公司资金缺口较大,亟需提前做好资金筹划,寻求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融资渠道。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
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
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未来资金需求。

    为了规范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
司将对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执行严格的募集资金监管隔离机制。

    公司将坚持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执行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1)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制度。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专项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公司将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用于股东大会批准的用
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合规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8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经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
审计。

    (4)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持续督导工作,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综上,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监管隔离机制,募集资金将全额用
于指定的用途,不会存在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用于证券市场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需求,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三、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在本次债券发行前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兑付,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该账户的基本信
息如下:

账户名: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梅州分行
账号:           200702041902453218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
化债务结构、增强财务抗风险能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有利
于满足公司的未来资金需求。

    本次债券发行是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募集资金、加强资产负债结构管
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将使公司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得以优化,将
为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均衡发展以及利润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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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本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 76.74%增加至 87.78%(合并口径)。本次债券发行后,由于
长期债权融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行人债务结构将能得到有效改善。


(二)对本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

    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而金融调控政策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
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
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
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
稳定的发展。


(三)对本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后,发行人合并口径的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将分别由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 3.00 倍、2.89 倍提升至 6.36 倍、6.21 倍。发行
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改善,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
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综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
效提高公司短期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营运资金支
持,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8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6 年 1-9 月的财务报告;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本次债券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于每日 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
日除外)在以下地点查阅:
    1.发行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753-2511298,020-38773338
    传真:0753-2511398,020-38770958
    联系人:刘沣、丁珍珍、罗丽萍
    2.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021-35082189
    传真:021-35082151
    联系人:赵冬冬、叶清文、徐恩、习舒卿、杨传霄、唐雅娟、郭逸洲
    投资者也可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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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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