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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16-12-08  

						股票简称: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000690       公告编号:2016-06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2016 年 12 月 7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宝
新能源”)已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
2599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已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完成,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
次债券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
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81.44 亿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截
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7.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
债率为 34.43%;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9.24 亿元(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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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
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
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
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20%-4.2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定。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
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T 日)在《证券日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
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11、本期债券简称为“16 宝新 02”,债券代码为“112491”。网下发行对
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




                                     2
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
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
人 568,124,77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11%,其中 302,037,774 股股份已质押,
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53.1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3.88%。宝丽华集团经营情
况良好,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本次债券发行构成
不利影响。若未来质押比例继续上升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可能存在发行人控制
权变动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东宝丽华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16 年 12 月 8 日的《证券日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日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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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宝新能源   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安信证券、主承销商、受托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或/和分
承销团                   指
                               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发行人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
本期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2016 年 12 月 9 日(T-1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
网下询价日               指
                               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2016 年 12 月 12 日(T 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者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 宝新 02,代码:11249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
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水平及利
率确定方式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
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5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4、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1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
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


                                    6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
的方式承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
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3、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4、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
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次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次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次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7、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12月8日)                   评级报告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
           (12月9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12月12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 前将认购
           (12月13日)                  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7
                 T+2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12月14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20%—4.2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
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
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合
格投资者必须在 9:00 至 12:00 期间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
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


                                      8
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
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T-1 日)9:00 至 12:00
期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dcm@essence.com.cn。上述资料提供不齐
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在未获得簿
记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投资者填写的《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
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
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
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83321406、010-83321407;电话:010-83321408、010-8332140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T 日)在《证券日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
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9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 股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全部采用网下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
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
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
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2 月 12 日(T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3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 A 股证券
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 年 12 月 9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
账户。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订《网下认购协议》。参与利率询价及申购的合格
投资者应在2016年12月9日(T-1日)9:00至12:00期间将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
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或发送电子邮
件至dcm@essence.com.cn。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
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

    (六)配售




                                     10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
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
发行利率上的申购额,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
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2
月13日(T+1日)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
格投资者全称和“16宝新02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安联支行
    账 号:755904639610404
    大额支付号:308584001282
    联系人:续毅敏、曹木子
    联系电话:010-83321146、021-35082183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6 年 12 月 13 日(T+1 日)16: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
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簿记管理人和主承销商


                                    11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住    所: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   0753-2511298,020-38773338
传    真:   0753-2511398,020-38770958
联 系 人:   刘沣、丁珍珍、罗丽萍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公司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    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国投大厦 5 楼
联系电话:   021-35082189
传    真:   021-35082151
项目负责人:赵冬冬
项目组其他人员:叶清文、徐恩、习舒卿、杨传霄、唐雅娟、郭逸洲


(本页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
附件一: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投资者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投资者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认购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O)                                          移动电话(M)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3.20% - 4.2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2月9日(T-1日)9:00至12:00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
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cm@essence.com.cn。传真:010-83321406、
83321407;电话:010-83321408、83321409。
      投资者在此承诺:
      1、投资者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投资者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
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有效的申购金额合计;
      4、投资者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投资者同意簿记管理人按照网下
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
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投资者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
投资者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投资者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投资者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
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本期债券仅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投资
者确认并承诺,本投资者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相关标准,且本投资者已经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
表前请仔细阅读)

   1、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
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新增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5、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
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1,000
                    4.40                                      2,000
                    4.50                                      3,000
                    4.60                                      4,000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
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
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9、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
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
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dcm@essence.com.cn,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10-83321406、010-83321407;
电话:010-83321408、010-8332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