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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受让暨增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2-25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暨增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的态度,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让暨增
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详细了
解、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股份受让及认购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
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公司本次股份受让及认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
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受让暨增资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再文、田轩、屈文洲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