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2017-04-2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 王再文      田   轩     屈文洲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