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2016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7-04-2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之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宝新能源(000690)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荣健 联系电话:021-35082081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冬冬 联系电话:021-35082750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证券交易所规
是
定报送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7年4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
监管要求、持续督导信息披露规定、
公司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要求、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的行政处罚案例。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2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行承诺
决措施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规定,2015年6月3日,
公司控股股东宝丽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先生分别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现在及将来
均不以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
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宝新能源相同、相类似的业务 是 不适用
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
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新能源业务范围相
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2015年7月9日,公司控股
股东宝丽华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先生、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是 不适用
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参与认购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
东宝丽华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广东宝丽华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之附生
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承诺不参与非公开发行定价的
是 不适用
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
相同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认购比例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总数的 10%,并自上述新增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3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 2016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荣健 赵冬冬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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