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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1997-04-16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BAOLIHUA INDUSTRY STOCK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宝丽华综合大楼
    邮编:514087
    3、公司法定代表:叶华能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电话:0753-2511298
    传真:0753-2511398
    联系人:林锦平  叶碧玲
    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5、股票简称:宝丽华
    证券代码:0690
二、主营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 标 项 目        1996年    1995年   比上年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008.60   4912.74      83.37
2.净利润(万元)       2635.31   1015.46     159.52
3.总资产(万元)      21307.10  10271.05     107.45
4.股东权益(万元)    10651.95   3375.39     215.57
5.每股收益(元)         0.703     ─          ─
6.每股净资产(元)        2.84     ─          ─
7.净资产收益率(%)     24.74     ─          ─
8.股东权益比率(%)     49.99     ─          ─

    注:1996年股本按上市前总股本3750万股计算,按公司 1997 年初发行上市后
5000万股全面摊薄计算,每股收益为0.527元。
三、公司1996年度业务回顾
    1996年是公司重组改制、筹备成立股份公司的第一年,公司充分发挥决策、管
理层的整体优势,紧紧依靠党的政策,广大员工以开拓经营、转换机制、强化管理
为业务工作的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1.聘请香港有经验企业家进行有效的生产管理,并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聘请
香港、上海的名师不断设计新颖服装款式;
    2.加强营销管理,一直采取品牌营销战略;
    3.企全国主要大中城市的大小商场或商店论文销售专柜来销售服装,使销售市
场迅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稳步提高;
    目前,“绅浪”牌衬衫在广东省同等档次的市场上占有率在40%以上。
    4.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施工技本力量雄图、施工设备多,施工能力强,承
建的工程质量良好。
    公司在筹备期间1996年的主营业务收入9008.59万元。比上年增长83.37%; 净
利润2635.31万元,比上东增长159.5%;每股盈利0.703元,1996 年实际经营成果
与公司1997年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概要》披露的盈利预测
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以1997年1月7日至9日成功地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段1250 万股(
含公司职工股125万股),按每股7.08元发行。募集资金88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可运用资金为8287.5万元,本公司筹委会经过认真论证,向如下四个方面投入:
    (1) 梅州大堤(西堤)梅州大桥至嘉应大桥段改造开发项目二期工程, 投入
2494万元;
    (2)梅州大堤(西堤)梅州大桥至嘉应大桥段改造开发项目二期工程, 投入
2294万元;
    (3)年产衬衫由43万件(双进)扩至93 万件(双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投入1900万元;
    (4)剩余1599.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的项目介绍:
    1.一期工程计划1996年底动工,1997年底完成,一期工程完工后可新疆土地(
旧堤与新堤之间的沙滩地)43亩(28668.1平方米), 根据政府的规定和国家产业
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完成二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工程后,可按每平方米1200元的价格
将新增土地有偿让与有经营权的市政工程公司,由其结合新县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和市局进行市政建设(根据新县城的整体规划,作为整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旧堤与
新堤间的新增土地将用于道路建设、绿化、社区服务和小区建设、下同)。本公司
所得收入作为当地政府对本公司承建河堤改造工程的补偿。预计1997年可增加销售
收入340.17万元,可实现税后利润804.24万元。
    2.二期工程计划1997年7月动工,1998年6月底完成,二期工程可新增土地(旧
堤与新堤之间的沙滩地)37亩(24667.9平方米), 根据政府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
策的要求,本公司在完成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工程后,可按每平方米1320元的价忆
籽新增土地有偿让与有经营权的市政工程公司,由其结合新县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和布局进行市政建设,本公司所得收入作为政府对本公司承建河堤改造工程的补偿,
预计1998年可增加销售收入3256.1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817.84万元。
    3.年产村衫由43万件(双班)扩至1993万件(双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
项目计划1996年底动工兴建,预计1997年底建成投产,届时本公司的讨衫生产能力
将由目前的43万件(双班)扩大至93万件(双进),年增销售收入5750万元,年销
售成本4114.7万元,每年可增加税后利润806.54万元。
    4.剩余1599.5万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1996年度公司筹备期间股份情况
                                       单位:万股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发起人股份
    其中: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          0      3590
    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0        40
    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              0        40
    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0        40
    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0        96
    合   计                           0      3750

    注:本表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96)京会兴字第356号验资报告股本数 3750
万股。
    2.公司1997年1月份发行1250万股新股前后的股本倩况

                                单位:万股
        项     目              发行前       发行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750        375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750        3750
    2.公司职工股                    0         12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50        3875
    二、境内士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0        1125
    已流通股份合计                  0        1125
    三、股份总数                 3750        5000
    注:125万股为公司职工股,按规定要在社会公众股上市半年后方可上市流通。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股
         股  东  名  称        年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1.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           3590                   71.8
    2.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                    0.8
    3.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           40                    0.8
    4.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40                    0.8
    5.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40                    0.8
    合  股                         3750                     75

    注:1996年度的股本按假设股本5000万股计算,发起人持有股份数为3700万股
占75%。
    4、本公司是在1997年1月20日以募集设立方式正式成立的,因此,在1996年度
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
五、重大事项
    1.1996年9月5日,由梅州市政府向广东省政府推荐宝丽华集团公司上市发行股
票。
    2.1996年9月25日, 广东省证券委向侮州市政府下达同意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筹)作为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
    3.1996年10月7日, 梅州市政府成立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领导
小组。
    4.1996年10月7日, 广东省证券委向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下达广东宝丽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股票发行额度的通知。
    5.1996年10月25日,公司得到深交所同意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
在深交所安排上市的承诺。
    6.1996年11月5日, 广东省政府向梅州市政府下达同意广东宝丽华宪业股份有
限公司按15%税率计缴所得税的复函。
    7.1996年11月15日, 广东省政府下达同意以募集方式设立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复函。
    8.1996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6]414 号文同意广东宝丽华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公开发行股票。
    9.1996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字[1996]415 号文同志广东宝丽华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筹)采用与“储蓄存款挂钩”方式发行A股1250万股。
    10.本报告是假设在本报告期内本股份公司已经存在的前提下作出的, 而事实
上,本公司1997年1月20日才以募集设立方式正式成立,因此, 本报告仅是模拟股
份公司情况而作出的模拟报告。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公司财务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起、胡
毅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97)会兴字第100号]。
    (二)财务报表(见附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97)京会兴字第100号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1996年度损益表以及
1996年度的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
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点实物和抽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人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199
 6年度的经营成果及1996年度的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
原则。

    中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张韬
                              注册会计师:胡毅
                              1997年2月26日

1.公司(筹)概况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是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由
其联合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
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等四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广东宝丽华集团认
购3,590万股,其他发起人认购160万股,向社会公众募集1,250切万股。 主要发
起人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特其两个全资子公司一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梅县宝
丽华公路工程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整体改组,以其净资产折价入股,构成股份有限
公司的主体。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1996年11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96)京会兴字第 356
号),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的申请注册资本为50,000,000元,截
止1996年11月15日止,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股东投入
的资本91,601,820元,其中股本37,500,000元,资本公积金54,101,820元。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在1996年9月1 日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工业企业会计制度》,1996年9月1日后执行《股份
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执行《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执行《股份制试点企
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以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3)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
基础
(4)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外币折算:发生外币业务,按当日基准汇价折合成记帐本位币记帐, 年末将
外币账户余额基准汇价进行调整,与原帐面差额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6)坏帐准备: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时直接入管理费用。
(7)存货核算: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均按实际成本核算。 生产
耗用和产品外销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8)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为:单
位价128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1年以上: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广东宝丽华服装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预留净残值率在1996年9月1日改制前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确定,改制后按《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
确定。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留净残值率按《施工企业
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年折旧率如下: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名称      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改制前  改制后    改制前  改制后    改制前  改制后
    房屋建筑物       20      30       10%     5%       4.5%  3.16%
    专用设备         10      10        10%     5%         9%  9.5%
    运输工具          5      10        10%      5%        18%  9.5%
    其他              5       5        10%     5%       18%    19%

    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预留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与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改制后相同。
    (9)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平均年限法摊销。
    (10)递延资产:递延资产按平均年限法摊销,开办费摊销年限为5年。
    (11)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销
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2)收入确认: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产品发出,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
货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按工程进度确认营业
收人实现。
    (13)税项:根据1996年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1996]628号文,广东
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自1996年10月起,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14)利润分配: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设立前,广东宝丽华服
装有限公司税后利润的85%提作企业储备基金,10%提作企业发展基金,5%提作职工
奖励福利基金。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税后利润全部留作盈余为积。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按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税后利润以
下顺序分配:
    ①弥补亏损;
    ②提取10%法定公积金;
    ③提取5%-10%法定公益金;
    ④提取任意公积金;
    ⑤分红:由董事会按《公司法》规定和公司经营状况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15)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的会计报表
是根据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简称服装公司)和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简
称公路工程公司)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而成的,其中服装公司和公路工程公司1996
年9月30 日的资产负债表是按经广东省梅县雁洋镇政府确认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
调整。
    3.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期末余额(1996年12月31日,以下项目同)3181297元。
    (2)应收帐款
    期末余额64707.88元,其中帐龄1年以内的39907135元,占61.67%;帐龄1-2年
的24799865元,占38.33%。
    (3)预付货款
    期末余额15557907元,其中帐龄1年以内的15263901元,占98%:帐龄1-2 年的
294006元,占2%。
    主要债务人及金额为:
    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12286400元
    深大绿廊印务有限公司              294006元
    预付货款1996年末比1995年末增加4.19倍,主要原因是:预付梅州市广基机械
土石方工程公司的梅州大堤(西堤)改造工程款。
    (4)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20874751元,其中帐龄1年以内的15757851元,占75.49%;帐龄1-2 年
的5116900元,占24.51%。

    主要债务人、内容及金额为:
    广东宝声电器有限公司             代垫款     2143854元
    深圳市宝声电视机厂               代垫款     4966456元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深圳经销部 周转金     1973722元
    广东宝丽华服装有限公司广州经销部 周转金     6091699元

    其他应收款1996年末比1995年末增加50%,主要原因是1996 年随市场的扩大,
广州经销部周转金增加。
    (5)待摊费用
    期末余额1324924元,比1995年末增加13.54%,主要是增加一部分广告费未摊
销完毕。

    (6)存货
    期末余额45881133元,主要项目为:
    原材料             3125989元
    在产品             2430167元
    产成品            40324977元
    合  计            45881133元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固定资产类别及原价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期末价值
                    (199.1.1)               (1996.12.31)
    房屋及建筑物    13324485元    20100.00元     33424515元
    专用设备         3617922元     7303778元     10921700元
    运输工具         1072326元     1311776元      2384102元
    小    计        18014733元    28715584元     46730317元
    (B)累计折旧
        类    别      期初价值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价值
                     (1996.1.1)                        (1996.12.31)
    房屋及建筑物     482453元     1020137元  783036元    719554元
    专用设备         582296元     1848724元    ──     2431004元
    运输工具         374251元      372113元    ──      746364元
    小  计          1438984元     3240974元  783036元   3896922元

    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比期初增加1.6倍,主要原因是1996年9月30日根据评
估结果调整了帐面原值和折旧。经评估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3114733元,累计折旧为
3241496元。

    (8)无形资产
      类    别     原  值    已摊余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9900000元   61875元    9838125元      40年
    商标权        8710000元  311070元    8398930元       7年
    合计         18610000元  372945元   18237055元

    1996年9月30日未经评估的无形资产净值为2629687元,评估增值15980313元,
其中土地7270313元,商标权8710000元。

    (9)递延资产
        项    目     原  值    已摊余额   期末余额   剩余摊销年限
    服装公司开办费  384136元   326516元    57620元     0.75年
    工程公司开办费  193118元    77247元   115871元        3年
    股份公司筹办费  300000元     ──     300800元
    合  计          877254元   403763元   473491元
    (10)短期借款
    期末余额14420000元,具体借款项目如下:
        贷 款 银 行   币  种    借 款 时 间   借款金额  月利率  借款条件
    中国银行梅江支行  人民币  96.04.11-97.01.11  300万元 9.24     担保
    中国银行梅江支行  人民币  96.09.27-97.07.27  200万元 9.24     担保
    中国银行梅江支行  人民币  96.12.10-97.12.10  150万元 9.24     担保
    中国银行梅江支行  人民币  96.09.27-97.07.27  172万元 9.24     担保
    财政周转金借款    人民币  96.11.14-97.01.23  500万元 9.05     担保
    财政周转金借款    人民币  96.07.03-97.07.03  120万元 9.05     担保
    合计                                1442万元

    短期借款1996年未比1995年末减少42.3%。主要是1995 年公路改造工程开始及
西服投产,资金紧张,增加了借款,1996年随工程的基本完工,陆续偿还了一部分
借款。

    (11)应付帐款
    期末余额12748731元,主要债权人、内容及金额为:
    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工程款   9196905元
    深圳龙飞纺织工业有限公司       货  款   499776元
    顺德伦教新发天棱织造厂         货  款   968010元

    应付帐款1996年末比1995年末增加34.79,原因是1996 年公路改造工程增加了
对工程队的欠款。
    (12)应付福利费(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期末余额 843041元。

    (13)未交税金
          税   项              金     额
    企业所得税                 2632476元
    营业税                      408000元
    城市建设维护税                4080元
    房产税                       21600元
    合  计                     3066156元
    (14)其他未交款
    期末余额12240元为应交纳教育费附加。
    (15)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75459248元,主要债权人及金额为:
    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垫款     47178298元
    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              代垫款     14897406元
    梅县华侨城商场                  代垫款      2555488元

    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梅县华侨城商场是主要发起人广东宝丽华集
团公司的子公司。
    其他应付款1996年末比1995年末增加1.93倍,主要原因是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
公司承包的梅雁公路改造工程资金需求巨大,而梅县公路局仅支付一小部分工程款,
宝丽华集团公司另一子公司梅县华侨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垫了大部分工程款,
使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的其他应付款相应增加。
    (16)股本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经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办函(1996)654号文
批准,由广东宝丽华集团公司,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
司、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等五个法人共
同发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根据经批准的章程的规定,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筹)申请的注册资本为50000000元。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京会
兴字第35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1996年11月15日,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资本91601820元,其中股本37500000元,资本公
积金54101820元。

    (17)资本公积
      项   目       金   额
    资本公积      54101820元
    (18)盈余公积
      项  目         金   额
    法定盈余公积金  1491736元
    公益金           745868元
    合  计          2237604元
    (19)主营业务收入
     项   目         金   额
    服装公司       35829958元
    工程公司       54256034元
     合  计        90085992元
    (20)主营业务成本
     项   目           金   额
    服装公司         17062760元
    工程公司         32584857元
    合    计         49647617元
    (21)销售费用
     项   目           金   额
    广告费            1525700元
    其  他            1769084元
    合  计            3294784元
    (22)财务费用
     项  目            金   额
    利息净支出        1910986元
    汇兑损失
    合  计            1910986元
    (24)其他业务利润

    梅县宝丽华公路工程公司1995年12月开始将其物业中面积4532平方米的一层房
屋出租,故1996年取得了其他业务利润272175元。

    (25)营业外收入
      项  目             金   额
    存货盘盈            1478165元

    1996年1-9月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服装公司进行全面盘点,将盘盈存货入帐产生
的。

    (26)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12680113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A)净利润                26353124
    减:1-9月份税后利润折股  11435407
    (B)可分配利润            149177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491736
        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      745868
    (C)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2680113
    (D)未分配利润            12680113

    服装公司和公路工程公司1996年1-9月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1435406.96元,已在
1996年9月30日作为净资产87697820元的一部分折股进入股份公司。
    5.期后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4号文和证监发字[1996]415号文
批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1997年1月7日至9 日成功地向社会公开
发行每权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50万股(含10万股公司职工股)。
按深交所深证发[1997]38号上市通知书,发行股票于1997年1月28 日在深交所上市
交易,股票简称“宝丽华”,股票交易代码“0690”,交易单位为“股”。经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97)京会兴字第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止1997年1月10日验资日
止,宝丽华已收到社会公众股股款 88500000 元。 其中 12500000 元为实收权本
,70631653元为资本公积金。
    6.或有负债
    未有证据显示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或有负债。
七、本年度报告截止日后的重要事项
    1.1997年1月2日,本公司筹委会在《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筹)《招股说明书概要》、》股票发行公告》。
    2.1997年1月7日至9日,本公司在梅州采取“与储蓄存款挂钩”的方式, 成功
地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A股股票1250万股(含125 万股公司职工
股)。
    3.1997年1月18日, 召开了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日第一届权
东大会。
    4.1997年1月20日,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成立广东宝丽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有关变更手续。
    5.1997年4月12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将1996 年度本公司筹备期间所产生的
税后利润12680113元不作分配,转入1997年度,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