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2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 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 名,代表股份 598,311,75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7.4974%。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 11 名,代表股份 478,237,1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978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 6 名,代表股份 120,074,6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5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名,代表股份 8,819,43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05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3 名,代表股份 7,740,58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5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5 名,代表股份 1,078,8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49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0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宁远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9,155,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1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2,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109.5618%。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温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叶耀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1.0.6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0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田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屈文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温晓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98,091,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98,9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97.4998%。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8,091,2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1%;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98,9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998%;反对 220,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锡海、李家伟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