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至四次会议,共计五次会议。
(一)2018 年 3 月 8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2018 年 3 月 26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7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说明;
7、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8、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关于确定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的议案;
10、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四)2018 年 8 月 30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厅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
司 2018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
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