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提交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审 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 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监事: 邹锦开 温晓丹 陈志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