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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宝新01、16宝新02)之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06-16  

						股票简称: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000690
债券简称:16宝新01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宝新02                             债券代码:11249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6 宝新 01、16 宝新 02)
                             之
           2019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二〇二〇年六月

                              1
                                声 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
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源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宝新能源”或“公司”)对外公布的《宝新能源 2019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
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2
                                                            目 录

声 明 ............................................................................................................................. 2
目 录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4
      一、发行人名称..................................................................................................... 4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4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0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状况......................................................................... 10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3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13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13
第四章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1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5
第六章 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本息偿付情况............................................ 16
      一、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16
      二、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6
第七章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18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19
第九章 其他事项........................................................................................................ 20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
      三、相关当事人................................................................................................... 20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16 宝新 01 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 宝新 01,代码:112483。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

    债券余额:260,013,000 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3.73%,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
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
披露的《关于“16 宝新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发行人决定上调“16 宝新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227 个基点,即“16
宝新 01”公司债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的票
面利率为 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1 月

                                     4
27 日)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8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支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5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跟踪评级结果: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
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20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
定,“16 宝新 01”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16 宝新 02 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6 宝新 02,代码:112491。

    发行总额:本次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本
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债券余额:91,233,500 元。


                                     6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4.14%,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
上调基点,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
披露的《关于“16 宝新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发行人决定上调“16 宝新 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186 个基点,即“16
宝新 02”公司债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的票
面利率为 6.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1 日)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
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拟行使部分或全部回售选择权,须于发行人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
登记,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放弃
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2 月 12 日。


                                     7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本金的支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将按照本期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计算;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级。

    跟踪评级结果: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评级
报告【新世纪跟踪(2020)10020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
定,“16 宝新 02”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
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9
             第二章 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BAOLIHUA NEW ENERGY STOCK CO.,LTD.
法定代表人:          宁远喜
设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17,588.7862 万元
实收资本:            人民币 217,588.7862 万元
股票简称:            宝新能源
股票代码:            000690
注册地址: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
                      中心 62、63 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刘沣
联系电话:            0753-2511298,020-83909818
公司传真:            0753-2511398,020-83909880
电子信箱:            bxnygd@sina.com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
                      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
                      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
                      设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新
经营范围:            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投
                      资、受托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信用信
                      息采集、整理、咨询服务;企业信誉评估服务、企业资
                      质服务;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06179309884

二、发行人 2019 年度经营状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能源行业,与宏观经济增长情况息息相关,
且其需求增速和宏观经济增速具有较强的同向性。随着近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增速
逐步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全国用电需求呈现缓慢增长,总体上我

                                  10
国电力供应较为宽松。

    公司在新能源电力子行业拥有国家政策优势、行业先发优势、市场优势、经
营权价值优势、洁净煤燃烧技术优势及管理团队优势,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大大增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保效益方面均具备了较强
的市场竞争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有望充分享受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好。

    2019 年,经济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日趋复杂,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回
落,国家进一步实施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清洁能源发电量提升,全国跨区跨省
送出电量较快增长,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大;同时电煤价格整体回落,带
动电力公司盈利回升。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比
       项目                              占营业                         占营业
                      金额(元)                       金额(元)                      增减
                                         收入比重                       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626,823,268.01      100.00%   3,834,291,613.98   100.00%        46.75%
其中:新能源发电     5,625,230,741.17       99.97%   3,829,486,443.71     99.87%       46.89%
      融资租赁           1,592,526.84        0.03%       4,805,170.27      0.13%      -66.86%

    面对当前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深入贯彻实施“产融结合、双轮驱
动”发展战略,坚定发展信心,始终坚持电力业务安全生产、稳健经营,加快壮
大电力业务规模,努力促进金融投资业务审慎经营、优化发展,切实增强金融服
务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27 亿元,同比增长 46.75%;利润总额
10.81 亿元,同比增长 6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 亿元,同比增
长 90.80%;基本每股收益 0.41 元,同比增长 95.24%,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的目
标。


三、发行人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总计                                  1,898,619.10           2,159,316.76        -12.07%
 负债合计                                    948,468.51             1,273,338.03       -25.51%


                                            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150.60          885,978.73        7.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50,018.37          885,843.23        7.2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562,682.33          383,429.16        46.75%
营业利润                           112,875.78           68,928.51       63.76%
利润总额                           108,105.36           67,249.21       60.75%
净利润                                 88,315.33        46,227.95       9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8,318.61        46,289.12       90.8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333.68           98,266.08        93.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868.99         -212,973.62      16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441.54          239,923.37      -263.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238.87          125,215.82      -144.11%




                                  1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99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
行方式,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16 宝新 01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15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止,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0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1,600,000.00 元已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二)16 宝新 02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6)京会兴验字第 0302001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止,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0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800,000.00 元已存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

    发行人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

    发行人共募集资金净额 29.72 亿元,已按募集说明书所述用途使用了募集资
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12.00 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17.72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13
              第四章 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15
         第六章 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及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
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设立专项偿债账户、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二、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6 宝新 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1 月 28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宝新 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宝新 01”的回售数量为 17,399,870 张,回售金额为
1,739,987,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2,600,130 张。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足额支付了回售款及本期债券自 2018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期间的利息。

    (二)16 宝新 02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16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2 月 12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6 宝新 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6 宝新 02”的回售数量为 9,087,665 张,回售金
额为 908,766,5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912,335 张。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披露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 年付息公告》,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足额支付了回售款及本期债券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




                                    17
                 第七章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宝
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宝新 01 与 16 宝新 02 跟踪评级报告》新
世纪跟踪(2020)100208】,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16
宝新 01”信用等级为 AA+,“16 宝新 02”信用等级为 AA+。




                                   18
 第八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9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联系人:刘沣、罗丽萍

电话:0753-2511298,020-83909818

传真:0753-2511398,020-83909880

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2、63 层




                              19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未发生对除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进行担保,
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646,791.30 万元,合计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净资产的 68.08%。

    2019 年度,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2019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以下无正文)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