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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独立董事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20-08-0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查阅相关资料和问询有关情况,听取董事会相
关成员介绍,经过充分讨论后对本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独立董事:
                 屈文洲      刘大成        Jonathan Jun Yan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