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确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电力”)、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 度,为陆丰电力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鉴于当前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上涨,根据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生产经营实际资 金需求,为进一步保障其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宝丽华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流动资 金贷款担保额度。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宝丽华电力 2021 年度合计可使用流动资金贷 款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陆丰电力 2021 年度合计可使用流动资金贷款担 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3 亿元。 在上述担保期限及额度范围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不应 超过上述额度。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为宝丽华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 15 亿 元,实际担保金额为 5.30 亿元;为陆丰电力提供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 实际担保金额为 1.40 亿元。有关具体明细,以公司定期报告信息为准。 2、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9 票同意, 0 票否决,0 票弃权。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 4、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被担保 对象与金融机构在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是否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度占上市公司最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 近一期资产 关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审计净 比例 负债率 担保 资产比例 广东宝丽华新能 广东宝丽华电力 100% 33.09% 93,018.40 100,000.00 9.16% 否 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 陆丰宝丽华新能 100% 61.22% 460,061.20 80,000.00 7.33% 否 源股份有限公司 源电力有限公司 合计 - - 553,079.60 180,000.00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09月22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捌亿玖仟万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 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销售及进出口:煤炭。(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前三季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5,553,120,684.77 5,916,903,391.92 负债总额 1,837,751,035.26 1,952,627,608.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30,184,000.00 1,169,50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234,966,173.71 1,154,084,862.6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715,369,649.51 3,964,275,783.13 营业收入 4,229,861,005.16 4,286,381,876.20 利润总额 1,003,581,601.12 1,744,304,027.43 净利润 751,093,866.38 1,394,968,347.32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4、宝丽华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叶耀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叁亿捌仟伍佰零壹万捌仟元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 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 灰、灰渣、石膏;煤炭批发和进出口;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控制关系: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前三季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9,272,634,176.83 9,560,778,527.19 负债总额 5,676,333,875.60 6,128,519,407.7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600,612,000.00 5,052,61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23,045,570.03 1,527,907,407.7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3,596,300,301.23 3,432,259,119.41 营业收入 3,122,517,694.71 2,921,123,446.78 利润总额 206,921,674.56 429,141,457.42 净利润 164,041,181.82 321,710,135.95 信用等级状况 AA+ AA+ 4、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 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宝丽华电力经营的梅县荷树园电厂及陆丰电力经营的陆丰甲 湖湾能源基地为公司主要资产所在、主要营业利润及收入来源。鉴于当前原材料价格 持续高位上涨,为进一步满足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 公司为宝丽华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 为陆丰电力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是必须且 重要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为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增 加2021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899,07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82.35%;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53,079.6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66%。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