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22-02-10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 日
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5-024 号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详见公司 2020-023 号公告)。
    截止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股票的购买,成交均价 5.786 元/股,购买数量 8,6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40%。(详见公司 2020-035 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2015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情况
    1、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
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即自 2020 年 8 月 8 日至 2022 年 8 月 8 日(详
见公司 2020-035 号公告)。
    2、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 2020 年末公司总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652,766,358.60 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为 0 股,送红股 0 股。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
金股利 2,589,600.00 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8,632,000 股,占公司总
                                      1
股本的比例为 0.40%,目前已解锁,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尚未出售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3、截至本公告日,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
质押、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第六、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
公司股票 26,8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未出现公司已设立并存
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
工所持有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的情况。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经管理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后,可相应延长。
       4、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清算,按照持有
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股票市
场情况择机处置所持公司股票,并根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实施情况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
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