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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6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分别以专人、传真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厅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迪远先生主持召开。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至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一至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共计七次会议。
    (一)2021 年 2 月 2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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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6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1 年 6 月 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缴付新余华邦三期出资款的议案。
    (六)2021 年 8 月 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2021 年 10 月 1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
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
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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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 2022-007 号公告《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的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
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现状。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24,373,483.76 元。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801,112,846.8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0,111,284.69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028,407,554.81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652,766,358.60 元,母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96,642,758.39 元。
    因当前原材料价格高涨、综合考虑未来一段时间的资金支出情况,经研究,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1 年末公司总
股本 2,175,887,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 108,794,393.1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广东宝丽华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2-0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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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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