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至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至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共计
七次会议。
(一)2021 年 2 月 2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6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和
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1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21 年 6 月 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缴付新余华邦三期出资款的议案。
(六)2021 年 8 月 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2021 年 10 月 19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
次会议及公司 2021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
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
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