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关于陆丰甲湖湾电厂3、4号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9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陆 丰甲湖 湾电 厂 3、4 号机 组扩建 工程 建设 有关工 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发改委”)《广东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陆丰甲湖湾电厂 3、 号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函[2022]891 号)文,本公司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在
广东省发改委开展的煤电项目优选中排位第一。根据省内煤电项目优选结果,广
东省发改委同意将国家“十四五”电力建设规划新增我省的 200 万千瓦煤电建设
规模用于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2×100 万千瓦)建设。
陆丰甲湖湾电厂 3、4 号机组扩建工程拟建设 2 台 100 万千瓦级国产超超临界
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地点为汕尾市陆丰甲湖湾电厂厂区,属现有厂址扩建项目。
公司将根据广东省发改委、汕尾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
作,落实项目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及建设条件,待条件具备后按程序申报项目核
准,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十四五”建成投产。
本项目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实施时间与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尚无
法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