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797,468,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6.65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0,031,2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8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447,43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5634%。 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392,46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8.0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7 人,代表股份 392,466,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037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98,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370%;反对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14%;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6,567,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07%;反对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86%;弃权9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1,597,195 股 ,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东所持 股份的 97.2304 %;反对 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9%;弃权 92,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2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567,1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07%;反对 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86%;弃权 9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81,597,195 股 ,占出席 会议的 中小 股东 所持 股份的 97.2304 %;反对 10,776,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59%;弃权 92,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6%。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2021 年度薪酬情况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2,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68%;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1,132,5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20%;反对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9-2021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102,5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668%;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53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132,5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20%;反对 11,33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8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邹锦开、丁珍珍、邹孟红、王华清已回避表 决。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陆丰宝丽 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571,9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91%;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570,7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85%;反对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股东王华清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 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772,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563%;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570,7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785%;反对 9,896,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2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股东邹锦开已回避表决。 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必成、丁玢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