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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3-04-1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交所相关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公司董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2022 年度证券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电力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现金流阶段性较为丰富的特点,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回报率,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经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
         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新三板投资、衍生
         品交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衍生品交易内容为动力
         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 24 亿元,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最高
         余额不超过等值 5,000 万美元。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均包含在证券投资 28
         亿额度之内,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不含衍生品)损益为-54,264,086.44 元;动力煤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损益为 2,673,934.18 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损益为 12,682,162.33
         元。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控投资风险,盘活现有资产,努力提高资金的有
         效使用和投资回报。
               二、报告期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的组合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证券投资品种为股票。
               2、报告期末公司按市值排列的前十只证券(不含衍生品)情况
                                                                        单位:元、股

                                     计入权
证                                                                                             资
                                     益的累                                               会计
券 证券 证券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本期购买   本期出售                期末账面        金
                                     计公允                       报告期损益              核算
品 代码 简称     成本     值变动损益          金额       金额                    价值          来
                                     价值变                                               科目
种                                                                                             源
                                       动
              长城                                                                                                    交易 自
     002939           62,326,649.50 -47,167,000.00   -                                -45,652,000.00 83,628,000.00
股            证券                                                                                                    性金 有
票            中建                                                                                                    融资 资
     300425           55,615,826.04 -11,576,124.87   -       54,587.28    2,194,324.24 -11,080,516.02 38,567,379.60
              环能                                                                                                     产 金
  期末持有的
其他证券投资
报告期已出售证
                                                                                        2,468,429.58
  券投资损益
       合计          117,942,475.54 -58,743,124.87   -   54,587.28       2,194,324.24 -54,264,086.44 122,195,379.60

                      3、衍生品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单位:万元
                                                                                                      期末投资金额占
                             初始投资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
      衍生品投资类型                                                                         期末金额 公司报告期末净
                               金额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购入金额                售出金额
                                                                                                        资产比例
 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            611.57        -           -                705.96    1,317.54           0.00       -

        远期结售汇                0.00       -           -               2,952.07   2,952.07           0.00       -

        远期结售汇                0.00       -           -           10,153.49      10,153.49          0.00       -

合计                           611.57        -           -           13,811.52      14,423.10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
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对应
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 的财务核算和处理;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 公司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损益金额为 2,673,934.18 元,远期结售汇业务报告期损
说明                 益金额为 12,682,162.33 元,业务实际损益均为盈利,相关业务管理结果符合预期。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实现盈利,未出现意外风险情形,实现了以经营目标为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中心、以保值为目的业务管理结果。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开展商品期货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商
                             品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但期货市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
                             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
                             (1)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
                             (2)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
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风险、操作风险、法律
                             (3)内部控制风险: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风险等)
                             (4)技术风险:可能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
                             无法成交的风险。
                             (5)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道德问题引发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开展套保业务前,公司须将包括但不
限于建仓品种、总套保量、拟投入的总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套保
计划;在权力机构授权范围内谨慎实施套保方案。
(2)套保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
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
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
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被强制平仓;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套保过程中的资金风
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中出现的资金风
险。
(3)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
套保业务进行内部检查;公司董事会定期对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
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一致;公司也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的管
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4)合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期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5)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严格要求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职业技能;规范其自身行为,
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2、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
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但是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远期结售汇业
务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合
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
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远期结售
汇交易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及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
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
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
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审计合规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
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以
有效地控制风险的措施提高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
                       策法规,保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5)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交易合约的外
                       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
                       (6)公司将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内控审
                       查。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
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 报告期内,公司持仓的衍生品为动力煤期货合约,该衍生品在郑州商品交易所进行公开交
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 易,其公允价值直接按市场价格计算。
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
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2 年 4 月 16 日
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
                     -
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的决策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2、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结合生产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
                     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组
                     织机构、审批及权限、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报告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应急处理、合规检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风险管理和控制。
                     4、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
                     我们同意调整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
专项意见
                     2、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宜的决策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2、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
                     要,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
                     3、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组织机构、操作流
                     程、风险控制、信息隔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加强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管理
                     和控制。
                     4、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注: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上表所述衍生品投资金额均指“合约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三、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证券投资的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内部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在监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证券投资,公司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未有出现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