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新能源: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18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本着向股东大会负责、向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开拓进取,
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至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共计五次会议。
(一)2022 年 4 月 1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22 年 4 月 28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2 年 8 月 5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22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2 年 11 月 23 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2、关于确认公司监事 2019-2021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二、监督独立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或出席了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历次会议及公
司 2022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充分发表了独立监
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监督事项无异议。
总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坚持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