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有色: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14-04-19
关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 61060007 号
目 录
1、 专项审核报告 1-2
2、 上市公司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告 3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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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4]61060007 号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炼石
有色公司”)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并及公
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炼石有色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炼石有色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炼石有色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后
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炼石有色公司 201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翟晓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龙华
二○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3 年期初 2013 年度占 2013 年度偿 2013 年期末
资金占用方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类别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 用累计 还累计发 占用资金 占用性质
名称 原因
联关系 目 余额 发生额 生额 余额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 —— —— - - - - —— ——
陕西炼石矿 非经营性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5,470.55 2,500.00 2,970.55 往来借款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业有限公司 占用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 —— —— 5,470.55 - 2,500.00 2,970.55 —— ——
总计 —— —— —— 5,470.55 - 2,500.00 2,970.55 —— ——
法定代表人: 张政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赵卫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新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