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有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变化情况的公告2016-03-18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6-011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变化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7日,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控股股东张政先生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分别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
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 质押 押占其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开始日期 到期日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办理解除 开源证券 置换前
2016 年 3 月
张政 控股股东 22,922,350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16.29% 期质押
15 日
之日 公司 股份
办理解除 开源证券 置换前
2016 年 3 月
张政 控股股东 3,497,650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2.48% 期质押
15 日
之日 公司 股份
合计 26,420,000 18.77%
控股股东张政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26,4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
股份分两笔在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占其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77%(未包含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2,893,927股公
司股份)。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3月14日。股份质
押期限自2016年3月15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3年8月27日,张政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7.15%)限售股份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用
于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8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年8月26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3年8月27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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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2015年7月1日,张政先生将该笔质押股份中的12,000,000股股份解除了质押。
上述事项分别于 2013 年 8 月 29 日及 2015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进行
了披露。
2016年3月16日,张政先生将该笔质押股份中的28,000,000股股份解除了质
押。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签发日,张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723,102 股(未包含其
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 2,893,92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4%。
其中:累计质押 99,093,7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1%,均为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业务。
四、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张政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股权
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
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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