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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炼石有色: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12-16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有色        公告编号:2016-063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因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于2016年11月17日开始停牌,公司原预计在2016年12月17日前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
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查工作量大,为确保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预
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主要交易对方:
    目标公司 GARDNER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 是一家根据英格兰和威尔
士法律成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号为 07978111。股东为:
BECAP Gardner 1 Limited (注册于 Guernsey,注册号 51378)、BECAP Gardner 2
Limited (注册于 Guernsey,注册号 51399)及若干管理层股东,包括 Carl Moffat、
Anthony Millington、Nicholas Ian Burgess Sanders、Laurence Ford、Kenneth
Ian Worth、Nicholas James Guttridge。
    本次交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炼石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目标公司股东持
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现金购买。
    3、标的资产情况:
    GARDNER AEROSPACE HOLDINGS LIMITED成立于1998年,总部设立在英国德比
(Derby, UK),是欧洲一家先进的航空航天零部件生产及系统集成的大型跨国企
业,工厂设施分布在英国、法国、波兰和印度四个国家,其主要产品为飞机及发
动机零部件,主要客户包括空客集团、劳斯莱斯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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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
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
标的资产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在有序的进行中。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在境外且系跨国公司,尽职调查工作量
大,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
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
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
公告。


       三、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6 年 11 月 16 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
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张政                                                  140,723,102        25.14% 人民币普通股
咸阳市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652,244         1.72% 人民币普通股
卢伟刚                                                  9,115,900         1.63%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5,499,883         0.98% 人民币普通股
余劲松                                                  4,500,021         0.8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4,407,853         0.79% 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资本-民生银行-嘉实资本汇鑫 23 号资产管理
                                                        3,708,746         0.66% 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何志明                                                  3,100,050         0.5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
                                                        3,089,659         0.55%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
                                                        3,000,073         0.54%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占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股份数量(股) 股份的比例
张政                                                   35,180,775         7.75% 人民币普通股
咸阳市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652,244         2.13% 人民币普通股
卢伟刚                                                  9,115,900         2.01%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5,499,883         1.21% 人民币普通股
余劲松                                                  4,500,021         0.99%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4,407,853         0.97% 人民币普通股
嘉实资本-民生银行-嘉实资本汇鑫 23 号资产管理
                                                        3,708,746         0.82% 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何志明                                                  3,100,050         0.68%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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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领先股票型证券
                                                       3,089,659    0.68% 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
                                                       3,000,073    0.66%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四、承诺事项
     若公司未能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
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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