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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炼石航空: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3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和经营业绩。
    二、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
值,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
案。
    三、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组时签署的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事项发生,没有向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可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必要的内部控制监
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
                                  1/3
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重组时签署的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决策过程等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慎判断,同
意本次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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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8 年度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殷仲民                   张俊瑞                   赵更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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