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调查了解,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56 号文件和 120 号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 岳意定 张石蕊 万平 2020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