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及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 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管人员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 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杨宇飞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余玲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岳意定 张石蕊 万平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