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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芝麻: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18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将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等相关事项。在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相关事项的详尽资料,
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等有关方面进
行了深入探讨。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对本次董事会拟审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事前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和要求,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
订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下属子公司产业升级智能化建设项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所在地
政府的城市规划调整要求以及公司的产品迭代升级需要,搬迁并新建黑芝麻粮仓
智能化生产工厂必要性充分,技术方案可行,经济效益显著,不存在损害股东及
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属下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下属公司根据容县政府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旅游+
工业”的发展战略和要求,向关联方收购整合相关经营资产,实现工业与文化旅
游的产业融合和公司产业升级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因此,我们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事项为关
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志浩、李水兰、袁公章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