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盟 律 师 事 务 所 GUANGMENG LAW FIRM 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盟律股字(2019)第 001 号 致: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广西广盟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卢涛律师、杨文广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的文件资料,并已核查和验证了相关文件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司 保证和承诺: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与说明是完整的、必须的、 真实的和有效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意见,不对公司其它事 项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第 1 页 共 5 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和审议事项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予以公告。召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列明了本 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包括了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 集人、召开会议方式、投票规则、会议出席对象等)、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参与股 东大会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等。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30 开始在公司位 于广西南宁市双拥路 36 号南方食品大厦 5 楼的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韦清 文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龙耐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 程。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所律师见证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中所公告的时间、地点一 致。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网络投票时间与会议通知所公告的时间 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19 年 1 月 18 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会议通知如期举行。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共代表公司股份 318,494,5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6710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分别持有相关持 第 2 页 共 5 页 股证明和身份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9,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01 %。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告中所列明的议案审议事 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情形,也未 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 审议的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及表决,按照规定 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如下表所示的表决结果: 第 3 页 共 5 页 表决结果 议案名称 占有效表 占有效 占有效表决 审议 有效表决权 同意票 反对票 决股份 弃权票 表决股 股份(%) 结果 (%) 份(%) 现场投票 318,494,567 318,494,56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网络投票 299,100 228,900 76.5296% 70,200 23.4704% 0 0.0000% 《关于选举公司非 通过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合 计 318,793,667 318,723,467 99.9780% 70,200 0.0220% 0 0.0000% 其中中小 4,975,390 4,905,190 98.5891% 70,200 1.4109% 0 0.0000% 股东投票 现场投票 318,494,567 318,494,56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关于聘请公司 网络投票 299,100 228,900 76.5296% 70,200 23.4704% 0 0.0000%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合 计 318,793,667 318,723,467 99.9780% 70,200 0.0220% 0 0.0000% 通过 的议案》 其中中小 4,975,390 4,905,190 98.5891% 70,200 1.4109% 0 0.0000% 股东投票 现场投票 318,494,567 318,494,56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网络投票 299,100 228,900 76.5296% 70,200 23.4704% 0 0.0000% 《关于修改<公司 合 计 318,793,667 318,723,467 99.9780% 70,200 0.0220% 0 0.0000% 通过 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 4,975,390 4,905,190 98.5891% 70,200 1.4109% 0 0.0000% 股东投票 上述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 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的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 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第 4 页 共 5 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广西广盟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卢 涛 承办律师:杨文广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第 5 页 共 5 页